女子與丈夫離婚摳走木質墻腳 席卷家居物品
南充一女士經法院判決與前夫離婚,在搬離判給前夫的房屋前,該女士帶走了法院判決書中未明確注明的窗簾、晾衣架、熱水器噴頭等房屋“附屬設備”,甚至還摳掉了房屋裝修時安裝的木質墻腳……
財產分割 她摳走木質墻腳
判決中,張偉獲得面積更大的一套房產,并拿出24萬對尹娜進行補償。尹娜獲得另一套房產及二人共有的轎車,同時還取得判給張偉的房屋中的電視、冰箱、空調等家電家具。
判決生效后,張偉按期支付了24萬元補償款,但尹娜卻遲遲不肯從判給張偉的房屋中搬離。后經法院協調,尹娜搬離了房屋,但拒絕拿出房屋鑰匙。無奈之下,張偉只能找來開鎖師傅“破門而入”。
進入房間后,屋內情形讓張偉傻了眼:房間里垃圾遍地,判決書中沒有明確寫明屬于誰的窗簾、晾衣架等物品也被帶走。“她還破壞了雨棚,導致滲水,墻體遭到損壞;將原來的淋雨噴頭進行了更換;甚至將木質墻腳都摳下來帶走了。”張偉的母親很是氣憤。法官說法
未明確物品由當事人協商分割
“法院審理時,不可能將所有的細小的東西都一一寫進判決內,除大件物品外,這些都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順慶法院民一庭庭長曾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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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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