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他的性福,我選擇了離婚
為愛情不顧一切
2005年3月,我和他協議離婚。幾個月后,我離開了生活了許多年的家,離開了我深愛的丈夫和兒子。我走得很從容,沒有抱怨,沒有悔恨,有的只有感激和祝福。雖然不舍的淚一直流進心里,但我還是咬咬牙,離開了。
愛他,就放開他。因為我希望我的愛,能給他帶來幸福。可是,就在轉身的剎那,心痛如絞,二十多年的往事,歷歷在目。
1966年,我出生在廣州,因為父親是軍人,所以在讀高中時,我轉學到了惠州。學校里大都是客家人,而我的普通話說得好,人長得漂亮,性格又大方,加上校長與父親多年相識,所以我備受關愛和呵護。我很快當了班長,團委書記,參加學校各種文體活動。于是我認識了他,我的老師。
他一表人才,文質彬彬。他是潮汕人,非常優秀,是恢復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學生。可是因為普通話說得不好,畢業后被分配到惠州的中學教書,因為語言不通,很難融入當地的圈子。所以他很孤獨,沒有什么朋友。因為我的普通話說得好,所以他常和我一起交流,很談得來。當時我年紀小,很純真,根本沒往男女的事情方面想。高三畢業前,我回到廣州讀書,他開始給我寫信,我幾乎每天都能從大院傳達室阿姨那里拿到他厚厚的信,我才明白,他已經悄悄地愛上了我。他文筆很優美,讀他的信是一種很美妙的享受。后來我高中畢業,進入單位工作,我發現自己愛上了他。當時父母工作繁忙,并沒發現女兒的小秘密。直到我20歲那年,才告訴父母我的戀情。因為他是外地人,比我大八歲,戶口不在廣州,而且家里很窮,父母覺得我們之間差距太大,不同意我們結婚。當時我深深地愛著他,毫不猶豫地要和他結婚。父母不給戶口簿,我就不吃不喝,沒辦法,媽媽含著淚把戶口簿給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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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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