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牛牌安奈吉借曜能量批文上市,香精立大功
在5次反復變更上市時間之后,近日終于有媒體曝出紅牛牌安奈吉已在部分區域悄然上架。但是相似度高達99%的金罐包裝,以及和早已退市的“曜能量”產品相同的配料表,都讓人不禁懷疑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天絲)此次授權推出紅牛牌安奈吉的真實目的。在紅牛品牌中泰股東糾紛法律層面尚無任何定論的情況下匆忙上市的安奈吉,恐怕“司馬昭之心”昭然若揭。
至此,除了與華彬合作的中國紅牛飲料,泰天絲同源企業紅牛在國內有兩種,紅牛牌勁能飲料(奧地利紅牛)、紅牛牌安奈吉,此外云南部分區域還有屢被查處的走私版泰國紅牛(原產越南或泰國)。與一般大廠大牌品牌延伸做法不同,這三種產品與華彬版中國紅牛飲料具有相似的功能、相似的人群。特別是今日推出的紅牛牌安奈吉,外觀與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幾乎一致,這種類似“山寨紅牛”的做法,某種程度上反應了泰天絲對于自家的所謂新品缺乏信心,借助中國紅牛市場熱度贏取消費者、贏得市場來得更快、更現實。
有媒體追根溯源,指出泰天絲公司購入廣州“曜能量”是次巧妙的安排。為了快速取得國家保健食品批文,盡快從膠著的華彬之戰中抽身出來,先來收割中國紅牛的市場紅利比較現實。與中國紅牛爭奪市場的蛋糕,泰天絲應該花費不菲購買經營不利的廣州曜能量品牌,以省去長時間的審批和不確定性,通過變更廣州“曜能量”品牌的保健食品批文的公司主體和產品名稱,借船出海。
在華彬版中國紅牛已經在中國家喻戶曉的情況下,泰天絲推出的飲料安奈吉,很難說它是想帶來新的紅牛新品飲料促進良性競爭,其實還是想蹭中國紅牛的知名度,又或者,它只是覬覦中國市場的巨大利潤?可以說,泰天絲新品的上市讓公眾重新回歸理性,開始質疑泰天絲的翻臉只是利益分配的不滿,并企圖拋棄已經締約的合作伙伴,另起爐灶,坐實了“摘桃子”之心。
1995年,紅牛發明人許書標與華彬集團創始人嚴彬相識,雙方商定五十年合作原則:由嚴彬主導設立中國紅牛,負責中國市場運營。許書標在中國紅牛五十年經營期限內,通過向中國紅牛銷售香精等原材料獲取利潤,并確保五十年內僅中國紅牛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
自此之后,嚴彬從零開始,逐步將紅牛品牌打造成中國功能性飲料領軍品牌。而當初的“不投資、不過問,由嚴彬自行開拓中國市場”,到如今巨大的市場利益的吸引下,彼時的承諾對于泰天絲第二代部分繼承人來說也已變得無足輕重。開辟市場時怕擔風險,拒絕投入;市場成熟了,又覺得可分配利益太少,面對中國紅牛的巨大利潤,毅然決然的撕毀盟約,可以說是資本驅動的商人的“典范”了。
據悉,中國紅牛設立時,恰逢《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頒布實施,營業期限在辦理工商登記時暫只能記載為二十年。后中國紅牛于1998年遷址北京,期限仍登記為二十年。2002年,前述外商投資限制已被取消,中國紅牛營業期限可直接登記為五十年。但由于長期以來的愉快合作,許書標與嚴彬代表的泰天絲和華彬始終恪守承諾、按照五十年協議約定獲取各自收益。因此,在2002年政策限制取消時,華彬沒有考慮過去重新辦理營業期限登記手續,只想等到2018年營業期限正式屆滿時,再去落實延期登記手續。這次的“信任”卻給后續埋下了隱患。這也是泰天絲屢次對華彬指責背后的真相。
2019年3月30日,《經濟觀察網》署名文章指出:商業實踐中簽署的合同文件,其實是一個不完全的合同,再完美的合同都是有遺漏的。這不僅因為語言表達天然是有局限的,合同雙方沒有辦法把全部商業意圖寫入合同中,有些隱性條款、默示條款,會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逐漸產生和深化;信息一開始也是模糊的,商業合作是連續的、動態的、變化的,對商業合作真實過程的透徹理解,是擺在企業家和法律家面前的首要問題,這就要求中國企業在商業實踐中以更大的智慧來面臨這一些挑戰,也要求站在企業家身后的法律家更加務實理性。
據華彬聲明,2012年,許書標去世。此后,許氏家族子女十一人對其父授權、其母親筆簽署的五十年協議確定的合作關系產生嚴重分歧,自此泰天絲違背契約精神,紅牛商標糾紛案因此而起。
據相關信息顯示,為貼合本土消費者,紅牛進入中國時,華彬根據中國消費者的口味進行了重新調配,并充分論證其功能性和安全性,舍棄了過量的咖啡因和濃郁的香精口感,這才有了今天的中國紅牛。中國紅牛的口味、配方與泰國紅牛、奧地利紅牛不同的原因也在于此。可以說,因為有了華彬的前期投入才有了紅牛如今的口味和市場地位。中國紅牛才是中國消費者一直以來喜歡和信賴的紅牛飲料。此次在不能篡改“曜能量”配方的前提下,要使其產品如此接近華彬版中國紅牛口味,泰天絲似乎只能“抱香精大腿”,尤其是用濃濃的香精掩蓋了牛磺酸和西洋參的口味,有誤導、欺騙消費者之嫌。這樣的作法和現象曾經出現在山寨的產品上,在國內飲料行業大廠競爭中也算首開先河。香精作為食品添加劑不是營養素,我們人體既不需要,也無法把它們吸收或分解,只能依靠新陳代謝將其排出體外。
從品牌培養長遠看,泰天絲如今的舉動未免有“涸澤而漁”之嫌,法理未必一定占據優勢,商業倫理和道德情理上更難立足。媒體多次報道前紅牛高管和員工操盤泰天絲中國新戰略,這在中國市場的商業競爭中更為鮮見,我們不去猜測這些高管究竟為什么離開紅牛,至少從目前的消息看也是與東家和平分手,而且據說走之前待遇不菲。是泰天絲長時間的說服工作最終起了作用,還是這些高管在泰天絲咄咄逼人的形勢面前謀劃已久,不得而知。但在兩個股東法律糾紛沒有落地之前,幾乎一樣的產品推出其實是收割消費者的智商稅,市場最終的買單者是消費者。
當然,市場更在意的是誰能更懂消費者,能給消費者帶來不變的品質。就如有媒體之前評論,“在能量飲料中,紅牛已經成為一種信仰,無論競品和仿品如何來勢洶洶,都無法撼動紅牛的地位。因此,并不代表任何一款飲料穿上紅牛的外衣,它就能被消費者接受。”
如今中國紅牛力求龐大的利益共同體經營趨于穩定。上述署名文章的法律專家認為,華彬集團作為品牌實際運營商的歷史作用應該如何評價?這是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更何況雙方對于合作期限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一直以來對于市場的各方面投入,也是建立在各自理解的基礎之上,這就使問題更加復雜化。在法律糾紛塵埃落地之前,大家無意對這場糾紛做任何猜測。但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中國功能飲料行業一損俱損。而新入局的紅牛牌安奈吉,到底是“新紅牛”還是“攪局者”,只有時間可以給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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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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