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就性交次數討價還價
如果你和你的伴侶心目中理想的性交頻率一致的話,根本就不必理會上述這類平均數字。但是如果你想一周做愛3次,而你的伴侶卻只想每月一次,此時在你們之間就會產生問題。有一點很是令人奇怪:男性心里想的次數通常要比女性高得多。但大多數治療師卻說反過來的情形也一樣常見。
“性欲不一致是常見的問題,但大多數的人都會協調出一個辦法。你得樂于協調才能夠解決問題。”芝加哥羅瑤拉大學醫學院性功能失調診所主任兼精神病學教授任蕭醫師這樣說。另有專家說:“如果這個問題已擺上臺面,如果你真的在乎這段關系,那么你們倆可能不得不好好地協調一番了。”
怎么協調?就像兩個律師為一張合約討價還價那樣協調!——是的,就是這個味道。齊伯格醫師也提醒大家:“如果雙方歧見很大,而且不可能解決或置之一旁,甚至已影響到彼此的關系,那么這個問題已不是單純的意見不同而已了,你們最好能向別人請教,以免損害到這份關系。”
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人類性行為研究中心的臨床心理醫師齊伯格博士建議,決定要解決性需求歧異的男女雙方不妨先問自己兩個問題:
第一是雙方所討論的重點是實實在在的性交活動,還是它的象征意義?有時女性之所以想做愛,是因為只有在這個時刻她才感到有人在愛她,她在被愛;但讓人感到被愛的方式不只這一種,兩人之間若是有更多的肉體接觸,或許對性的需求就不會那么大了。
第二個問題是:你真正想多要的到底是什么?是性交、口交、肉體的親昵動作還是別的什么?他指出:“不愿增加性交次數的一方可能不會反對其他形式的肉體接觸。”這點可能有助于達成協議。
任蕭醫師又說:“有的女性會抱怨:你心里想的只是上床一件事而已,你一點都沒有愛我或尊重我的表現。殊不知此時男性也會覺得女方給他的只是性,不是愛,性活動中缺乏一種親密的感覺,這使他的情緒得不到滿足。”
以上這兩種情形,問題都不是出在性的方面,不是出在性活動本身,而是在于缺乏被愛的感覺。因此當你們在協調雙方對性交頻率的歧見時,最好能區分“性”和“愛”兩者之間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