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推薦App禁與成績評優掛鉤
本報記者 任敏
學習用App,上網課用App,甚至打水、跑步都要用App……學校開發App雖然“智慧”了,但也存在開發太多、使用不當、有害信息等問題。近日,首個全面規范教育App的政策文件發布,明確嚴禁教育App強迫用戶授權提供個人隱私信息,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推薦使用的教育App,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掛鉤。
200余App危害身心已下架
教育部、中央網信辦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關于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對覆蓋各學段教育和各類教育App進行規范。依據意見,教育App大致分為市場競爭提供、師生自主選用;學校企業合作、學校組織應用;學校自主開發、部署校內使用三類。
有關部門調查結果顯示,目前,部分專門面向中小學生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出現過度娛樂化、低俗、性暗示內容泛濫等亂象。有關部門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互動作業”“同學幫”等十余個違法違規平臺,下架了200余款嚴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應用。
今年3月,教育部開展了教育App的專項調研,抽取了300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其中高校100所、教育部直屬單位10個、教育行政部門62個,職業院校中小學128個,調研教育App的發展和應用狀況,并收集新聞媒體報道,系統梳理教育App存在的問題。教育部科技司司長雷朝滋介紹,89所高校App數量都在5個以下,也有少數高校開發引進的App超過了20個,存在App泛濫問題,給師生造成困擾。
選用App應征求師生家長意見
意見明確,以未成年人為主要用戶的教育App,應當限制使用時長、明確適齡范圍,對內容嚴格把關;面向各教育階段實施培訓的教育App應當對提供服務的主體進行審核、登記。
教育App提供者應當建立覆蓋個人信息收集、儲存、傳輸、使用等環節的數據保障機制;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用戶同意;不得以默認、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手段變相強迫用戶授權,不得收集與其提供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與用戶約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選用教育App應征求師生、家長意見,并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植入商業廣告和游戲;推薦使用的教育App應當遵循自愿原則,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掛鉤;對于承擔招生錄取、考試報名、成績查詢等重要業務的教育移動應用,原則上應當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自行運行管理;確需選用第三方應用的,不得簽訂排他協議,或實際由單一應用壟斷業務。
雷朝滋表示,還應加強教育App整合共享的統籌管理,嚴格控制本單位教育App的數量,同一業務、不同層次不得開發多個App。將開展教育App的專項清理,集中治理利益綁架、信息泄露、低俗信息等問題,為廣大師生營造清朗的網絡學習空間。
“人臉識別”應限制規范
隨著人工智能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臉識別類應用開始進入校園,對此,雷朝滋表示,“有些AI進校園的時候確實有人臉識別,我們在組織專家進行論證研究。學校對此應該慎重,這其中既有數據安全,又有個人隱私。應該加以限制、加以規范。”
教育部將啟動專項整治,要求教育App采集個人信息應遵循最小化原則,大范圍采集個人信息應經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同意,第三方App采集個人信息應與學校簽訂數據安全協議,同時不得向用戶重復采取個人信息,嚴格限制采集個人生物識別信息。
雷朝滋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制定教育App的標準規范,細化落實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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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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