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城市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生活垃圾按照規定分類投放,中大雪三日內清除完畢
隨著城市建設步伐提速,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顯!
據《長春日報》報道,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對市人民政府提請的《長春市城市管理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會議決定全文公布該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長春日報》刊發的《長春市城市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
3日,中國吉林網在《長春市城市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內容中看到,為了規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務水平,創建文明、宜居的城市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長春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值得注意的是,本條例所稱城市管理,是指市、區(含開發區,下同)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及與城市管理相關的公共事務和秩序實施管理的活動。
那么,城市道路、橋梁、公共排水、照明、 市政、公共停車場、道路的停車泊位、城市建筑物等……今后如何管理,具體有啥要求?
中國吉林網在《長春市城市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第二章管理標準和要求部分就找到了答案!
城市道路、橋梁的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路面平坦、完好,出現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塌方等情況及時修復;
(二)各類管線的檢查井、閥門井、下水井等設施缺損的及時補缺或者修復;
(三)依附于城市道路和橋梁設置的線桿、護欄、箱柜等設施設備,符合國家標準和城市管理的相關規定;
(四)城市道路挖掘施工現場設置圍擋,竣工后按照要求恢復原狀。
城市公共排水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排水管道通暢,井蓋、溝渠整潔完好;
(二)排水泵站設備完好,排放正常;
(三)排水管道定期疏通維護,雨后漬水與污泥及時排除;
(四)新建城市排水設施實行雨水、污水分流。
市政、公用、電力、通信等城市管線的設置,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新建各類管線應入地敷設。按照設計施工規范不能入地或者現場不具備入地條件的,按照規劃要求規范設置;
(二)對已有架空管線,權屬單位應制定改造計劃,逐步將架空管線、樓體附著管線改造入地或采取隱蔽設置;
(三)管線標識清晰,檔案完備;
(四)管線出現脫落、斷裂、傾斜等現象時,及時養護維修,廢棄的及時撤除。
城市照明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設施設置符合有關規劃和技術規范;
(二)新建道路路燈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三)道路、廣場等區域的公共照明設施及功能保持完好,出現破損及時維護;
(四)同一條道路的路燈設施應當統一、整齊、協調;
(五)景觀照明設施的設置與城市景觀協調,開閉時間、開啟率、完好率符合相關規定。
公共停車場、道路的停車泊位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施劃的停車泊位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及消防安全;
(二)停車指引標志清晰、醒目;
(三)停車泊位標線陳舊、破損的,及時修復;
(四)車輛在泊位線內按指示標志停放;
(五)停車泊位內無障礙物、堆放物,無廢棄車輛停放。
城市建筑物、構筑物容貌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臨街建筑進行門面裝飾的,形體、色彩和風格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要求;
(二)建筑物及其防護、遮陽(雨)篷、空調外機等附屬設施的設置,符合城市容貌標準;
(三)外觀整潔完好,無雜物堆放、懸掛,無違法搭建;外立面污損的,及時修繕和清洗。
主要街路臨街圍墻具備條件的,應當逐步拆除。
戶外廣告和牌匾標識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設置符合相關規劃和技術規范;
(二)使用的文字、商標、圖案準確、規范、工整、美觀,內容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三)無擅自涂寫、刻畫、張貼的廣告宣傳品。
道路、交通等市政公用設施標識的設置,應當符合相關標準,出現污舊、破損、脫落等影響使用的,應及時清洗、修復或者更新。
臨時占道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無擅自占道堆放物料,設置地樁、地鎖等障礙物;
(二)無擅自占道經營;
(三)經批準的臨時占道,期滿后及時清理現場,恢復原狀。
區人民政府在不影響城市交通、環境衛生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劃定臨時設攤經營區域。在臨時設攤經營區域內經營,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按照規定的地點、范圍、時間經營;
(二)經營設施和衛生設施齊全,設施整潔完好、擺放有序;
(三)及時處理廢棄物和污水,保持地面清潔;
(四)不使用音響器材招攬生意。
臨時設攤經營區域的地點、范圍、經營時間由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確定。
公安、公交、報刊等服務亭設置,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 服務亭外觀與周邊環境相協調;
(二) 按照設計的用途使用;
(三) 保持服務亭的整潔、完好,無亂搭設、亂貼亂畫;
服務亭外無雜物堆放。
工地施工現場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進出口道路硬化,圍擋、防護網、照明等設施設置規范;
(二)按照規定設置圍擋,并與周邊環境相協調,施工結束后及時拆除圍擋;
(三)定期灑水除塵,裸露泥土按照規定使用防塵網(布)覆蓋或者簡易植物綠化覆蓋;
(四)出入口應按規定設置水沖設施,車輛駛出時應進行沖洗保潔,避免甩泥帶土;
(五)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按照規定的時間、路線運輸,密閉無遺撒。
環境衛生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公共場所和居民區按照規定配備保潔人員及設備,定時清掃、保潔,達到環境衛生質量標準;
(二)果皮箱、公廁、垃圾轉運站等環衛設施選址和設置應符合相關規劃要求;
(三)生活垃圾按照規定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
(四)公廁保持整潔,設施完好,按時開放;
(五)建筑垃圾按照規定運輸,并傾倒至指定消納場所;
(六)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園林綠化養護等作業,時間安排科學、合理,作業現場及時清理。
清除冰雪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明確清除區域責任人;
(二)清除后無積冰、無殘雪、露出地面;
小雪一日內清除完畢,中、大雪三日內清除完畢。
城市公園管理,應達到下列要求:
(一)環境衛生清新、整潔;
(二)植物長勢良好;
(三)建筑物、構筑物外觀完好、美觀;
(四)設施完備;
(五)水體達到景觀用水標準,并保持一定水位;
(六)公共廁所布局合理,保持清潔;
(七)冬季冰雪清理及時,不得使用融雪劑,主要道路廣場無殘冰積雪。
城市綠化養護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綠地內裸露地面不超過1平方米;
(二)樹池內應采用地被植物、有機材料、碎石等覆蓋,無泥土裸露;
(三)綠化帶、花壇(池)內的泥土土面應低于邊緣石10cm以上,無泥土溢出;
(四)綠化設施保持完好,損壞的及時修復;
(五)對植物進行病蟲害防治。
車站、機場等城市窗口區域的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路面整潔,無占道經營和店外經營;
(二)公共交通便捷,公共設施齊全、完好,公共信息標識設置規范、醒目;
(三)經營服務秩序良好,無違法營運、爭搶客源、強買強賣、拒載乘客等現象。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車輛、行人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規定;
(二)有效疏導道路交通擁堵,及時處理交通事故;
(三)重點路段車輛出行誘導和行駛指引服務設施、措施完善。
建設建筑物、構筑物應當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并按照規劃許可證的內容進行建設。
對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違法建設當事人停止建設、限期自行拆除;對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依法查封施工現場,并可以對違法建設部分依法立即拆除。
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違法建設處置決定及其執行情況告知城市管理有關部門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單位,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對于有涉及違法建設的房屋,在違法建設處置決定執行完畢前,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書面告知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產權登記、轉移、抵押等手續。
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攬違法建筑的項目設計或者施工。
違法建筑不得作為生產、經營場所。
產生環境噪聲的生產、施工、營業場所以及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的邊界噪聲排放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設施應當符合規定和技術要求。
城市水域管理,應當達到下列要求:
(一)水域水系控制線、綠化用地、外圍控制范圍明確并按照規定形成綠化帶;
(二)水域水系控制線內,無亂占、亂采、亂堆、亂建行為,保持河湖干凈、整潔;
(三)水面保持清潔,及時清除垃圾、糞便、油污、動物尸體等漂浮物;
(四)岸坡保持整潔完好。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欒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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