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銀行副行長孟鋼被“雙開”:搞權色交易等
原標題:搞權色交易、非法私藏槍支等,長沙銀行副行長孟鋼被“雙開”
作者:占健宇
據長沙市紀委市監委網站披露,日前,經長沙市委批準,長沙市紀委監委對長沙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孟鋼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孟鋼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權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貪圖享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法發放貸款,違規報銷個人費用,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額財物。
孟鋼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全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目無法紀,心無敬畏,作風失范,對國有資產的監管不忠實履行職責,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損害國有資產權益,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沙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長沙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孟鋼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據了解,2019年6月26日,中共長沙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長沙市監察委員會網站披露消息稱,長沙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孟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長沙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6月27日,長沙銀行收到孟鋼提交的辭職報告,孟鋼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長沙銀行副行長職務。長沙銀行在2019年中期報告中表示,上述事項發生后,及時對孟鋼所分管工作進行了分工調整。目前,各項經營管理工作有序開展,上述事項未對該行的日常管理和穩定發展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公開資料顯示,孟鋼,1970年5月出生,湖南炎陵人。此前還曾供職于農業銀行長沙分行、湘銀實驗銀行,曾任長沙銀行湘銀支行營業部副主任、辦公室主任,長沙銀行湘銀支行行長助理、副行長、行長,長沙銀行匯豐支行行長、長沙銀行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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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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