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領導拿我的裸照威脅我低頭
上司如父
她的名字如她的長相一樣美麗——玉子。
21歲的玉子中專畢業后幸運地分配到鄂中一家國有中型紡織集團公司工作,并且成了該公司有線電視臺令人眼紅的播音員兼編輯。
其實玉子沒有任何背景,這一切很大程度上要感謝總公司宣傳部副部長、公司報社社長、電視臺臺長一身兼的于化虎。
集團公司可謂人才濟濟,畢業于名牌大學中文系的有好幾個,但于化虎力排眾議選中玉子,理由很簡單:她年輕、形象好,已經在省內外報刊上發表了不少作品。
上班的第一天,于化虎親切地對玉子說:“好好干、大膽干,這個世界是你們的。我選中了你,算是當了一回伯樂,希望你不要辜負我。”
玉子尊稱48歲的于化虎為于老師,他從事了近30年的宣傳報道工作,發表了大量的文學、新聞、攝影作品,還是省攝影家協會會員。
于化虎很欣賞玉子的靈氣和工作熱情,他不僅僅是充當了伯樂的角色,在工作上對玉子真正是手把手地傳幫帶,從采訪、編輯到錄像、制作、播音,一教到底,還親自帶她下車間熟悉情況。
玉子在較短的時間里便勝任了工作,還在省報上發表了兩篇反映公司改革的文章,受到了黨委的表揚。
玉子工作上很順心,家中卻有無盡的煩惱。玉子是家里的老大,下面有一弟一妹,一個讀高中,一個讀初中。
父母在同一企業當工人,父親是司機,母親是車工,單位經常發不出工資,家里的生活十分困難。父親有酒癮,每月喝酒的花費往往去了他月薪的一半,父母常常為金錢上的事吵鬧不休。
玉子理解母親的難處,參加工作后工資一文不留,全部交給了母親,花枝一樣的女孩子卻連件像樣的時髦衣服也沒有。
知道玉子的情況后,于化虎很是同情,在加班工資、雜七雜八的補貼費方面總是盡力照顧她。
有時玉子怕電視臺其他人有意見不想領,于化虎便親切地對她說:“玉子,你的付出和得到的回報是成比例的。有我在哩,哪個有什么意見?”
出于感激,玉子總想為于化虎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于化虎經常對外投稿,于是幫他抄文稿、洗照片便成了她的“專利”。
兩人接觸的機會越來越多了,玉子感到自己在家里得不到的關懷和照顧從于化虎那里得到了補償。
于化虎的血壓比較高,有時兩人在一起加班晚了,玉子總忘不了為于化虎倒一杯水,提醒他吃藥。于化虎感嘆地對玉子說:“我要是有你這樣一個女兒就好了……”
偷嘗禁果
電視臺因工作需要購置了電腦,為了熟悉電腦操作,玉子經常下了班還留在辦公室擺弄電腦。于化虎也經常在電腦上處理文稿。兩人在一起的時間更多了。
兩人“忘年交”的突破是在第二年春末的一個晚上。那天小弟吃飯時不小心打碎了一個碗,母親怒罵著甩手朝小弟臉上狠狠摑了一巴掌。
玉子看不過去說了幾句,母親將她罵了個狗血淋頭。玉子又羞又氣,含著眼淚逃出家門來到了公司。
于化虎正在電腦前處理一篇稿子,看見玉子傷心,便停下手中的活百般安慰她,得知她還沒有吃晚飯,又為她買來點心、水果。
兩相比較,玉子終于控制不住自己,一頭撲在于化虎的肩頭上嗚嗚地哭了個痛快。
這天晚上,玉子沒有回家。說不上誰主動誰被動,兩人在值班室的小床上度過了難以言說的一夜。
自此,值班室成了他們的“伊甸園”。為了方便與玉子約會,于化虎重新制訂了電視臺的值班制度,將自己也排上了班。
一個夜晚,兩人在值班室幽會。柔和的燈光下,于化虎感嘆著說:“小玉,你真美……有一件事,不知道你肯不肯幫助我?”
說完拿出一本攝影雜志,上面登載著藝術攝影征稿啟事,原來于化虎想讓玉子做他的人體攝影模特兒。
玉子有些猶豫,于化虎說:“這是藝術……對你的面部,我會做一些處理的,這反而更有一種朦朧美。”玉子擋不住于化虎的一再要求,終于在他的相機前攤開了身體。
照片沖洗出來后,由于面部太清晰,玉子堅決不同意投出去,于化虎只好作罷,但是底片沒有給玉子,玉子也沒有堅持要。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于化虎的妻子張旺秀也聽到了一些風聲,但是她不敢問于化虎。
張旺秀的相貌平平,家在農村,當年于化虎當兵提干后就想甩了她,由于組織上的干預沒有成功。
此后于化虎官越做越大(轉業前是正團職),她也隨了軍。張旺秀在于化虎面前習慣于惟命是從,隨于化虎轉業到地方工作后,張旺秀實際上已經成了家里的“老媽子”,她的所有責任只是撫養兒女、服侍丈夫,大事小事都是于化虎說了算。
張旺秀是有點心計的。一天,她偷偷跟著于化虎來到電視臺值班室,終于發現了于化虎和玉子的事。
玉子驚恐萬分,于化虎卻惱羞成怒,狠狠瞪了張旺秀一眼:“你來干什么?!”張旺秀連門也沒敢進,懷著一腔悲憤回了家。
于化虎回家后張旺秀也哭過鬧過,于化虎幾句話便把她鎮住了:“你要鬧,我們只有離婚,兒女你一個也莫想帶走!”張旺秀不能想象離婚后自己一個人怎么度過余生,從此便提也不提這事,在兒女面前也守口如瓶。
逃離畸戀
1998年7月,玉子滿23歲了。這年電視臺進行設備改造,公司為了讓工作人員掌握新設備、提高業務素質,決定送玉子到省臺進修。
7月18日,于化虎以領導、老師兼情人的多重身份親自送玉子到火車站,兩人在候車室里依依不舍,臨上車時于化虎交給她一個大信封,讓她開車后再看。
火車離站后,玉子迫不及待地打開信封一看,里面裝著1000元,還有一封短信,信中寫著一些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于化虎說這些都是他的朋友,有什么困難可以找他們幫忙。短信最后還附著一首小詩:“夏月的軟風/飄遠了曾經的思念/一絲心絮的鴿哨永駐/你呀你呀/請伴伊人入眠……”看完詩,玉子很感動,一絲惆悵不知不覺涌上心頭。
玉子很快適應了省臺的工作和生活節奏,覺得這里各方面的條件比企業強多了。省臺經常組織各種活動,玉子在一次郊游中認識了胡明。
胡明是省臺年輕而有才華的編輯,畢業于北大中文系,父母都是武漢一家大企業的中層干部,家庭條件優裕。
兩人一見如故,交往日益增多,胡明的年輕朝氣以及談吐的幽默睿智深深地吸引了玉子。玉子不自覺地將于化虎與胡明相比,便有了種說不清的失落感。
異性相吸用不著過多的時間做鋪墊,不多久,玉子與胡明已經是分不開了。終于有一天,胡明向玉子表明了自己的心跡。
玉子雖說仍然有些依戀于化虎,但是從實際考慮,她的人生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與年近50的于化虎能有什么結果?
于是玉子感情天平偏向了胡明。這事當然瞞不住于化虎。一次出差到武漢市,精明的于化虎一下子就看出了端倪。他當即以組織的名義決定玉子結束進修回廠,以此斷絕玉子和胡明接觸。
玉子回廠之后與胡明仍然書信、電話來往不斷,如此兩個月后,胡明不再來電、來信了。費了一番周折,玉子終于弄清了其中的緣由:有人向他打了匿名電話,說玉子的“作風不好”。
不久,母親開始為玉子物色對象,這時候的玉子已經比較理智,也想盡早結束與于化虎的關系,便與一男青年見了面。
男青年是廣播電視大學的教師,各方面還過得去。因為怕于化虎得知了又有麻煩,玉子與男朋友基本上是“地下活動”,但還是很快被于化虎知道了。
于化虎這回很“策略”,他找了個機會對玉子說:“小玉,我年紀一年比一年大了,我知道我們的關系不可能永遠維持下去,但是你談男朋友不該瞞著我……不管怎么說,我是非常關心你的。你應該有個家庭。現在社會上很復雜,你要談對象,我可以幫你參謀參謀呀!”
于化虎的“參謀”很見效果,他“參謀”出那男青年渾身是毛病,只差不是殺人犯,總而言之非常不適合玉子。
于化虎還以領導的身份幫玉子的父母也“參謀”一番,其結果可想而知。以后玉子又談了幾次男朋友,每次都以于化虎的強行“參謀”而失敗。
一次,于化虎對玉子說,不如干脆我來幫你物色對象,保證你滿意。于化虎果真為玉子介紹了一個,卻是平庸委瑣、矮小丑陋的人,于化虎說這樣的男人老實厚道,結婚后肯定會把她當做女皇供奉起來,而且他絕不可能有什么花花心腸。
玉子不是傻瓜,她十分氣憤,于化虎的所作所為使他的自私、褊狹、專橫暴露無遺,他以前在玉子面前的高大形象像冰山一樣融化了,她開始疏遠回避于化虎。
于化虎很氣惱,開始在工作上對她施加壓力,想使她就范,結果卻是適得其反:玉子繞過于化虎向宣傳部長打了個請調報告,要求調離電視臺。
反目成仇
隨后,玉子被調到公司勞保倉庫暫時擔任倉庫保管員。
幾個月后,在一表親的介紹下,玉子又處了一個男朋友,他畢業于中南財經大學,在市財政局工作,雙方都很滿意,兩人一星期見一次面。
一個周末,玉子與男朋友在公園人工湖劃船,正在興頭上,她一眼看見于化虎也在公園拍照,即如驚弓之鳥,馬上催促男朋友將船劃回岸邊,拉著他匆匆離開公園,弄得男朋友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一個星期后玉子打電話約男朋友見面,男朋友一聽是她,一句話不說“啪”的一聲便掛斷了電話。
玉子通過表親遞話過去想解釋一下,在焦慮中等待了幾天,終于等來了男朋友的一封信,信中是一張白紙,夾著一張她的裸體照。
玉子氣恨難禁,又一籌莫展,她不知怎樣才能擺脫于化虎的糾纏。思來想去,終于想到了市文聯的文學部主任馬老師。
馬老師是正直、惜才的女文學工作者,與于化虎也很熟。玉子請馬老師轉告于化虎將她的東西還回來,馬老師看出玉子有難言之隱,又不好多問,便找了個機會委婉地將玉子的要求轉告于化虎。
于化虎以為玉子將他們的關系告訴了馬老師,立時怒火中燒,竟在勞保倉庫當著一些職工的面罵玉子“死不要臉”、“小娼婦”。玉子羞辱難當,眼淚嘩嘩直流。
不久,公司年終考核,于化虎綜合評分比較低,被調離宣傳部,到公司工人俱樂部任副主任,行政職務降了一級。
在組織的干預下,于化虎不得不將玉子的裸體照的底片交還給玉子(他仍然暗中留下了幾張照片)。
之后不久,在玉子的堅決要求下,領導將她調到武漢經銷部工作。
照說這場不應有的人生游戲該收場了。但是心胸狹隘的于化虎認為自己落到這個地步都是玉子造成的,非要把她弄得身敗名裂才罷休。
他幾次借出差機會來到公司駐武漢經銷部,或橫加指責,或嘲諷、怒罵,使玉子備受折磨,精神幾近崩潰。
于化虎的惡劣行徑使經銷部的職工們十分反感。組織批評他,他不但沒有收斂,竟然又想出了一個更為下作的主意。
這天大早,經銷部大門旁的墻上出現了一張翻拍放大的玉子的裸體照,馬上引起了行人的圍觀、議論,經銷部職工好不容易才擠進人叢將照片揭下。
玉子悲憤不已,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軟弱、退讓了,在公司婦聯的支持下向法院起訴,狀告于化虎侵犯她的人身權利。
于化虎為泄私憤侵權事實確鑿,且情節惡劣,被依法拘留15天,賠償玉子精神損失費2000元。
玉子雖依法維護了自己的人身權利,而精神創傷卻無法彌補,同時面臨家庭、社會各方面巨大的無形的壓力,她只好辭了職,遠離家鄉到東南沿海謀生,指望在遠離噩夢的地方找到新的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