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提升“五項能力”強化藥品流通監管
(記者丁怡媛) 近日,甘肅省蘭州市市場監管局下發《2020年蘭州市藥品流通監管工作要點》,以強化藥品安全風險管理為主線,圍繞落實“三個責任”,重點抓好“四項工作”,著力提升“五項能力”,牢牢守住藥品質量安全底線,促進蘭州市藥品行業高質量發展。
“三個責任”即夯實屬地管理責任、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該局將配合做好鄉鎮市場監管機構改革工作,將藥品安全納入目標責任考核;完善指導、督促、協調、約談等工作機制,提升基層監管效能;強化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藥品安全信用監管、聯合懲戒,督促企業自覺遵守藥品質量管理規范要求。
“四項工作”即加強日常監管工作、集中開展專項整治、抓好高風險產品監管、強化部門協作。該局將制定并嚴格落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持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藥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工作;集中開展制售假劣藥品、中藥飲片質量、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特殊藥品、國家集中采購中選藥品、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處方藥不憑處方銷售、醫療機構藥品養護等“八大專項”整治;加大對疫苗、特殊藥品、生物制品等高風險產品以及中藥飲片、冷藏藥品、醫療機構制劑等重點產品流通使用領域的風險評估和監管力度;加強各部門溝通協調,形成監管合力。
“五項能力”即提升技術支撐能力、監督檢查能力、信息化監管能力、應急管理能力、服務發展能力。該局將加大對使用范圍廣、不良反應集中、投訴舉報較多的重點品種的抽檢力度,強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繼續開展《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學習宣貫,推行檢查內容、檢查要求清單化,提升辦案數量和質量;督促藥品經營企業加快推進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血液制品以及國家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督促醫療機構建立覆蓋藥品采購、貯存等全過程的監測系統;建立健全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輿情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促進藥品零售企業創新發展和便民服務的意見》,助推全市藥品零售健康、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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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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