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者性觀念較"開放"
不管你贊同與否,男女非婚同居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在我國正呈一種蔓延趨勢,正嚴重沖擊著現有的婚姻制度,并對婚姻家庭觀念和行為產生巨大的影響;诖,《家庭》雜志社家庭研究中心與有關機構合作,于1998年上半年調查了廣州地區的100名非婚同居者。
1.非婚同居的“標準像”是怎樣的
假如要對那些非婚同居者進行一番描述的話,那么他們的基本特征大致是這樣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歲(占66%);教育程度在初中與高中之間(分別占32%、45%);職業以工人、商業服務人員和個體戶、私營企業主居多(分別占20%、18%和14%);性觀念較“開放”。
2.選擇非婚同居的理由何在
67%的人宣稱選擇非婚同居是“因相愛而生活在一起”,盡管只有1/6的人明確表示非婚同居出于試婚目的,但是,認為非婚同居是“可取”的最大理由則分別為“可以為正式結婚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占25%),“有助于日后正式結婚后夫妻幸福和諧”(占24%),以及“發現雙方不合適容易分手”(占24%)。這表明“試婚”是那些非婚同居者的最主要的動機。
3.男女雙方在同居問題上是否“一拍即合”
近半數(46%)是男女雙方都有這樣的想法而同居的。由男方提出,女方樂意接受的占 17%,至于“因為已經發生性關系,不得已而為之”的占11%。同居中的男女雙方基本上屬于一種 “心照不宣”的默契關系,他們之間只有12%在口頭上或書面上有過同居的約定或訂過合同等;不難看出,對于他們來講,約束力顯得相當弱。
4.非婚同居者對目前的“生活伴侶”有何評價
有64%的同居者認為目前的“生活伴侶”是理想中人,并且有同樣比例的人“非常想”或 “比較想”與他們結婚。從回答的情況看,72%的同居者表示只和一個異性同居,先后與兩個或三個以上的異性同居的分別占8%和5%。同居時間短的僅一個月,長的達11年以上。這些同居的異性對象認識的主要途徑依次為同事、朋友(占51%),同學、鄰居(占16%),自己偶然認識(占 11%)等。
5.非婚同居失敗對當事人意味著什么
非婚同居期間的“準夫妻生活”不能不對當事人,尤其是女性產生極大的影響,其中17% 的人提到有過人流的經歷,另有2%的人生下了“私生子女”。他們當中,經;蛴袝r“采取避孕措施”的分別占26%和32%。半數以上(占58%)的同居者表示考慮過萬一同居失敗會對今后擇偶、婚姻等帶來不利影響。假如同居失敗,感到“非常痛苦,無法接受分手的現實”的比例最高,占21%;提出“再也不想采取同居方式”的次之,占18%;覺得“心里難受,但只好自認倒霉”的占14%;表示“根本不在乎”的占13%;另有8%的提出“振作精神,再找一個合適的同居”。由此可見,同居失敗對當事人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6.非婚同居者有否感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壓力
非婚同居在眼下畢竟不是一樁非常理直氣壯的事情,大多數人會隱瞞非婚同居的事實;但是,對此不在意的并不在少數。當問及“你實行非婚同居,周圍的人知道嗎”時,表示朋友知道的占44%,父母知道的占36%,鄰居知道的占20%,單位知道的占10%。他們感受到的壓力顯然比想象的要小得多。只有28%和22%的同居者感受到來自父母的壓力或社會輿論的壓力。而來自單位的壓力則更小,僅有12%的人感受到。
7.非婚同居者的性觀念究竟如何
調查顯示,這些非婚同居者與他們的行為相一致,性觀念上也是“出軌”的。他們當中 41%的人認為“只要男女相愛,婚前同居可以接受”;另外,有半數的人認為目前中國社會在性問題上是屬于“十分開放”或“較開放”。非婚同居者回答這兩個問題的比例均高出那些非同居者近一倍。
事實上,55%的同居者也意識到“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違法行為”,但是,他們為什么明知故犯呢?這令人深思。也許當今社會離婚率不斷上升,使人們,尤其是年輕人對婚姻本身產生某種恐懼感,因而希望通過同居生活來減輕自己的恐懼感,以便最終確定自己的終身伴侶。國內外的調查研究都證明,這種想法是不切合實際的。同居的失敗與婚姻的解體一樣,對當事人都是一種嚴重的傷害,更何況,同居者屬于非法的性質,其正當權益得不到法律的有力保障。為此,我們的忠告是:非婚同居不可取,有情人結婚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