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肛交
我看過報紙上一篇文章,講日本某當紅女影星竟然與丈夫口交,成為重大的性丑聞。那文章談及此事的措辭與語氣,就像談應該千人唾萬人罵的十惡不赦之大罪一般,而當時閱讀的我,也被驚呆了,想世上竟然有如此奇怪與舔不知恥的罪行。
然而今天,人們對口交已司空見慣,它已然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各種報刊上的性愛指導類文字中。我們都會承認:口交是愛的一種表達方式。
但是,肛交在今天似乎仍然是一種公共話題禁忌。 在我的貓頭鷹兩性與社會論壇上,兩年來我在那里討論過一些觀點很前衛的兩性話題,發表過許多觀念很激進的觀點,從來沒有受到過干預,然而,我兩次試著貼關于肛交的十分正統的指導性文字上去,兩次都被網管人員刪掉了。
我甚至拿不準,是否有哪份刊物會發表我的這則文字。
我看到過臺灣的一家主流時尚刊物,主要談女性美容化妝的,2000年的一期便很平和地談論了肛交的注意事項。可見,在港臺,肛交已如同口交一樣,已屬于可以在主流媒體上公開“指導”的范疇。中國大陸的觀念普遍達到這一境界,只是一個時間問題。
中國歷史上的肛交源遠流長。我手邊有一套臺灣出版的春宮畫冊,里面便既有男女肛交的春宮畫,也有男男肛交的圖畫。而細品古籍中相關記載的用詞與語氣,便不難發現,著作者對肛交并沒有特別的道德評判,只是將其視為性行為的一種方式。這與同性戀在中國古代所受到的寬容如出一轍,我推測可能有一定的相互影響。
肛交從何時開始變得“不道德”了呢?我無從考證。但建國后公布的刑法曾列有“雞奸罪”,指的便是肛交。這顯然不會是肛交被污名化的開始,但無疑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同性戀也與同時期被污名化,二者的這種“同步”,與肛交被誤認為同性戀者的專有性愛方式有關。而修改后的新刑法中,則取消了雞奸罪、流氓罪這類罪名,因此我們有理由認為,至少在法律上,雙方認可的肛交不是一種犯罪。
道德上的寬容仍然任重而道遠。
但是,自由地談論肛交,如同自由地談論陰道性交與口交一樣,遲早會成為事實。
肛交,僅僅是做愛的一種方式。
回避,并非意味著不存在。我們總是嘲笑駝鳥,自己卻總在作駝鳥。
我曾通過刊物進行過多次隨意的兩性調查,其中也涉及過肛交。自愿回信的讀者中,有三分之一以上坦白曾有過肛交經歷,或試圖嘗試進行肛交。許多女性表示,如果不是擔心太疼痛,她們愿意嘗試。對肛交的回避,主要是擔心臟或疼。
一位男性讀者寫信說,他同女友肛交獲得的快感,要遠遠強于陰道性交,因為“那里更狹,更緊”。 也有女性讀者表示,她們很喜歡肛門被插入,其快感強度絕不低于陰道性交。
一位女性讀者則說,當她被男友肛交時,她最快樂的體驗并非來自肉體,而是來自心理,因為這行為使她體驗到一種背叛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