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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同居一年有余的女友因嫌棄男友做的飯菜不好吃,發脾氣威脅男友“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雙方爭執中,男友持刀砍傷女友面部、頸部、肩部等多處,致其死亡。
女子嫌男友做飯難吃被砍死瑣事糾紛鬧悲劇
事件還原:女子嫌男友做飯難吃發脾氣被男友砍死
被告人趙某和被害人孫某兩年前在廣州的某家服裝廠相識,趙某是服裝廠的一名管理人員,孫某娥是一名臨時工。趙某聲稱,去年在得知孫某已婚并有一女的情況下,并沒有責怪孫某的隱瞞,反倒慷慨拿出數千元為孫某的女兒治病。
案發前幾月,孫某一直承受著來自老家沉重的經濟負擔,“因為她父親在老家賭錢輸了很多,連房子都賣了,不斷向她要錢”,孫某為此也和趙某發生過口角。
2011年7月25日晚7時許,在兩人共同居住的白云區新市大埔南某出租屋內,孫某照常吃著由趙某親手做的飯菜,但卻一臉怒容,大聲斥責趙某做飯難吃,更直言“連豬都不吃”。孫某將飯菜全部掃落在地后,拿起桌上趙某的手機朝他摔去,趙某也當即摔爛了孫某的手機。
“她那時壓力很大,情緒上也很失控”,孫某跑向廚房拿起菜刀,向趙某揚言“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被逼得退到在床邊的趙某與孫某發生爭執,沖突過程中趙某用菜刀砍傷孫某的眼睛、嘴角、脖頸、肩部等身體多個部位。
趙某聲稱看到滿身是血的孫某,當時有想打120急救電話,但兩人手機全被摔壞了,附近也沒有電話亭,驚慌失措的自己隨即被嚇得“暈過去了”。
醒來后,趙某發現孫某已經沒有了氣息,“當時我什么想法也沒有了,馬上就到派出所投案了”。
在庭審中,趙某否認“奪刀殺害”女友,辯解稱“是在爭執中自衛砍傷”女友而致其死亡。檢控方表示趙某的自衛辯解不成立,應認定為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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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一:朱某是高材生,在效益不錯的國企工作,人比較內向。他的妻子在銀行工作,家里條件很好。朱某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吵,便將將年僅10個月大的兒子扔下樓后,遂打電話給父親。其父在接到電話后立即趕往現場。在樓下看到孫子的尸體后,便往樓上沖,有鄰居和朱某的父親一起上樓,打開房門時,看到朱某手腕不住地淌血,他站在窗口,也準備往下跳。最終其被勸住,在民警的陪同下,朱某被送到醫院。經搶救后朱某并無生命危險,但其已割斷手臂上的筋。悲劇發生后,亮亮的外婆沖下樓,一直坐在地上,抱著亮亮的尸體不放。亮亮的媽媽下樓后幾度哭暈,一醒過來,就嚷著“我要殺了他,我要殺了他!”揪心慘痛的一幕,令警戒線外不少鄰居也都眼中含淚。
事件二:租住在車庫中的一對小夫妻,姑娘23歲,在附近廠里打工,小伙24歲,是一名廚師。兩人都比較開朗,感情也不錯。當天兩人發生爭吵,爭吵后,,姑娘很可能為嚇唬一下小伙,跳進河浜,小伙不會游泳,但急著跳下去救,結果兩人都溺水身亡。
事件三:小劉和老板娘小黃經營著一家攝影工作室里。夫妻倆都是江西人,有三個孩子都在老家。因為影樓的瑣事,兩口子吵起了架。后兩人越吵越兇,雙雙自殺。一遠房親戚發現后,將兩人送到了醫院。檢查后,老板小劉因為割斷了一根手筋被送進手術室。老板娘小黃則在急診洗胃。
感情幫助:別讓吵架毀了你的幸福
1.無論是哪一方先挑的頭,另一方最好不要再火上澆油。有時候也許對方只是想發泄一下工作中的壓力,并不是針對你,你只要耐心聽對方說完,再給他(她)一個平復心情的環境,相信過一會兒他(她)就會意識到之前的舉動可能有些過火,自然就來找你說話了。
2.小兩口吵架,一定要在內部解決,千萬不要驚動雙方父母。其實有的時候真的只是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鬧得不可開交,卻害得老人心里著急,這樣做多不應該啊!
3.作為男人,氣量一定要大,該容忍的時候還是要體現出大丈夫的胸襟。能不開口盡量不要開口,若是忍無可忍,也不能沖著妻子大聲吼,更不能動手。堅決不允許家庭暴力的出現。
4.都說床頭打架床尾和,夫妻是要攜手走過人生路的,哪有什么深仇大恨,所以吵架一定不能過夜。主動開口示弱,并不是說明沒有面子,反而是你愛對方的表現。千萬不要用冷戰來維護你所謂的尊嚴,當心感情慢慢變冷。
5.每次吵架過后,一定要反省,究竟是為了什么吵架,到底值不值得為之爭吵,最好能列個表,一段時間之后拿出來看看,也許你們都會為自己當時的幼稚感到好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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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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