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亮血衣哭訴被家暴 女施暴多辱罵性冷淡
女家暴多為辱罵性冷淡
導語:近日,浙江男子亮出一件血衣哭訴稱被妻子家暴求離婚,女性家暴逐漸增升,男人卻不被法律保護,究竟何為女性家庭暴力體現?男人遇到家暴該怎樣應對?
[本期關鍵詞:家庭暴力] [往期回顧] 男子亮血衣哭訴家暴求離婚現實生活中,女性是家庭暴力主要侵害對象,然而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鎮海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位丈夫稱受到妻子家暴,要求與妻子離婚。為了法院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這位丈夫還亮出了一件血衣,但因為缺乏進一步的證據,法院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李先生今年38歲,江西人,2003年李先生經人介紹與老鄉張女士相識相戀,三個月后結了婚,在寧波安家,并在婚后生育了一個女兒。
據李先生本人介紹,由于婚前雙方了解不深,婚后兩人經常發生爭吵,夫妻感情并不和諧。張女士喜歡打麻將,剛結婚那會,張女士還“小弄弄”,生完孩子以后就開始“大弄弄”,有時甚至連續一個禮拜打麻將,深更半夜回家,對女兒也從不關心,為此雙方天天吵架,后來發展到經常打架。
由于李先生性格比較老實,所以經常被妻子打罵。“老婆經常打我,特別是她手氣背輸了錢之后更是把氣撒在了我頭上,你看我這體格,我也打不過她,所以希望法院能幫助我。”李先生鼓起勇氣向法院起訴,希望能結束這段不幸的婚姻。
庭審中,李先生在舉證階段拿出一件帶血的睡衣哭訴道:在今年春季前,雙方又因為瑣事發生了爭吵,張女士氣急敗壞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一下子砍在李先生肩膀上,當時就血流如注。李先生為此還向派出所報了案。經法官調查核實,派出所只留有李先生本人的報案記錄,派出所并沒有傳喚張女士,也沒有進一步的處理意見。
庭審中,張女士不同意離婚,也否認了李先生的主張,稱自己不太打麻將,沒有打過李先生,更沒有砍傷過李先生,并稱自己性格有時候是比較急,這方面她會改的。
法院審理后認為,婚姻關系的存續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李先生訴稱張女士每天打麻將,還砍傷李先生,夫妻感情破裂,張女士對此予以否認,李先生提供的證據不能證實自己的主張,故對此本院不予采信。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了李先生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對于滿足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遺棄家庭成員、吸毒、賭博屢教不改、分居兩年等法定事由,法院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但對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等行為,主張權利的一方有義務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否則就要承擔舉證不足的不利后果。
本案李先生主張妻子曾砍傷他,如果確有此事,張女士的行為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公安機關會對此事作出相關處理。但派出所并沒有對張女士作進一步處理,僅憑李先生的一面之辭及一件血衣不足以證明張女士有過家庭暴力的行為。據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女性可否成為家庭暴力的實施者若干離婚案件中,一半左右的夫妻離婚緣由都起于家庭暴力?梢娙缃窦彝ケ┝栴}已逐漸成為影響夫妻關系和家庭穩定的重要因素。據成都市婦聯工作人員的介紹,現在家庭暴力的案件越來越多,不僅女人到婦聯甚至男人都去婦聯求助了,那么女性可否成為家庭暴力實施者呢?
觀點一:女性不構成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作為國際領域普遍關注的一個社會問題,相關國際公約對其作了界定。盡管家庭暴力受害人并不限于婦女,有些情況下男性和兒童也會成為受害人,但是,由于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最為普遍、最為嚴重,所以相關國際公約和其他國際文件對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的界定通常只表述為針對婦女的暴力。 從兩性的生理構造看,即使女性對男性施暴,也不會造成嚴重后果,并且多為個例,把女性對男性的施暴視為夫妻間的小摩擦更為合理,無須用法律加以約束,法律解決的應該是普遍性問題。法律之所以將家庭暴力入法,就是基于對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的保護。
觀點二:女性可以構成家庭暴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家庭暴力的定義:“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很明顯,我國法律對家庭暴力實施主體的定義是“行為人”,并沒有男、女性別的限制,只要行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實施了毆打、捆綁、殘害家庭成員的行為,且造成了一定傷害后果的,就有可能成立家庭暴力。至于女性是否有能力對男性實施毆打、捆綁、殘害等行為,又是否足以造成男性傷害的后果,須法官根據現有證據具體情況具體認定,不能一概認為只有婦女才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世界反家暴日調查:女性漸成施暴主要人群家庭暴力實施人群是哪些?或許,在很多人印象中,發生的概率主要集中在男性。然而,來自武漢市司法局法援中心的數據卻表明,女性逐漸成為家庭暴力的主要實施人群。
印象與實際間的巨大差距,主要來源于公眾對家庭暴力概念認知的局限。傳統男權社會主導的家庭暴力,多發生于肉體上的摧殘,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熱暴力”。但實際上,家庭暴力在現代社會實施更為頻繁的方式是“冷暴力”,也就是對精神的壓迫和摧殘!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這樣界定:“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家庭暴力可致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在我們接到的咨詢中,女性實施家暴主要是實施精神傷害。”武漢市婦聯心理咨詢專家賈洪武告訴記者,因為女性在家庭中常常處于弱勢地位,特別是女性在武力上基本無法與男性對抗,她們往往采取精神對抗。“從我們接觸的多數男性投訴來看,他們大多數都遭受妻子的精神暴力,比如說日夜跟蹤。”
賈洪武曾經接待過這樣一個男性傾訴者,他是某企業高管,性格要強且極要面子。因為工作強度大,加班成為家常便飯,妻子不能理解他對工作的高度關注,以至于專門花錢請“偵探”去跟蹤丈夫。“我妻子跟蹤我的事情,單位每一個人都知道,讓我很沒面子,我每天都覺得自己活在別人的閑言碎語中,是大家茶余飯后的笑料。與其實施這樣的精神折磨,還不如大吵大鬧,至少雙方都能得到宣泄。”事實上,每當他對妻子挑明此事,想抗議一番時,結局往往是“一個人的戰爭”,妻子要么避而不答,要么干脆否認,而后繼續偵查。
除了冷暴力,家暴還越來越多地出現性暴力和言語暴力。性暴力多表現為夫妻生活不如意,一方強迫另一方發生關系。言語暴力則主要表現為口頭侮辱、經常批評或詆毀配偶的能力,使其在眾人面前難堪;猜忌、懷疑其行為,利用配偶愛面子、求上進等弱點,吵鬧或到單位告發,來要挾配偶服從自己的意愿。
“家庭暴力實際發生率遠大于我們所接到的,且80后年輕人群逐漸成為多發群體。”武漢市婦聯相關人員介紹,“這跟80后多為獨生子女有關。從小的嬌寵滋生了以自我為中心、不為對方著想的性格,這很容易引發沖突而導致家暴。”
男性遭受家庭暴力不應忍氣吞聲天津市從事婦女權益保護工作的人士近來發現,與以往女性到婦聯投訴遭受丈夫家庭暴力不同的是,現在主動來找她們訴苦的男士開始多起來。這不僅引起了婦聯干部的重視,也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據介紹,目前中老年女性對丈夫拳腳相加施行硬暴力的比較少,多數受欺負的丈夫受到的是辱罵、嘲笑、諷刺、經濟控制等精神上的虐待。天津鴻順里婦女法律服務站工作人員說,她們以前接待的基本是年輕女性,令她們沒想到的是,現在該服務站經常接到一些中老年男性的反映:在家中受了身體上的虐待以后,本想到婦聯等有關部門反映,但是卻礙于情面而不好意思說出來。有些妻子還以“要告就離婚”等為名變本加厲,阻止其行動。這樣有很多男性長期受到妻子的家庭暴力,只能忍氣吞聲,甚至有的男性因為長期精神折磨產生精神疾病。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現象已變得不可忽視。
法律咨詢專家認為,對一個家庭而言,男女雙方的責任、義務、貢獻都應該是平等的,不存在一方收入高就可以欺負甚至凌辱另一方的問題。有的女性往往希望丈夫在收入等方面都要高于自己,否則,就認為丈夫窩囊、沒出息,以為抓住了丈夫的把柄,便百般刁難、找茬,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家庭走向解體。無論男方施暴還是女方施暴,都不會有任何好的結局。一些社會學家和婦女工作者普遍認為,婦女地位提高的標志絕不是在家中就可以飛揚跋扈。無論到任何時候,中國婦女的傳統美德不能丟。
“家庭暴力是婚姻家庭生活中一種不健康的現象,嚴重腐蝕著家庭的幸福。”郝麥收教授認為,提高婦女的文化素質和道德修養對杜絕女性施暴至關重要。要意識到,家庭暴力行為同樣是一種違法行為。
專家認為,盡管男性遭受家庭暴力侵犯的案例并不多發,但忽視不得。它同其他家庭暴力表現形式一樣,不是夫妻之間的家務事、私事,而是一個社會問題。對此,應當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妻子不能容忍丈夫的虐待,可以尋求法律的保護和有關方面的支持。丈夫也不應該一味地縱容撒潑和無理取鬧的妻子,必要時也應當放下男子漢的架子,放下家丑不可外揚的虛榮,尋求有關方面的幫助和支持。同時還應當多在社區、街道開展五好家庭評選等積極向上的活動,宣傳新《婚姻法》,開展普法教育。
編輯觀點Ley 鳳凰時尚情感編輯現代女性獨立自主,有思想,自尊心逐漸增強,導致部分女性因生活壓力,或童年陰影及其性格影響開始逐漸展露暴力因素,但一個家庭和諧才是王道,拒絕暴力,能用暴力解決的問題就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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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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