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產子竟犯重婚罪
四川一女子小劉,在浙江務工期間與同廠小張認識并相戀,在明知小張已結婚的情況下,仍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子,被溫州甌海檢察院以涉嫌重婚罪起訴。近日,甌海法院以重婚罪,判處小劉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
4年前,小劉在溫州甌海經濟開發區一鞋廠上班時與同個辦公室的小張(已被判刑)認識,后在小張追求下,小劉開始與小張交往,隨后以夫妻名義開始同居。同居之前,小張告訴小劉,自己曾結過一次婚,但已離婚。
相處一年后,小劉無意間在小張褲口袋發現一張法院傳票。小劉拿這事問小張,小張才向她坦白,原來小張還未與老婆離婚,案子已起訴到法院,但小張老婆不同意離,所以這婚也沒離成。
此后,小劉在明知小張已婚的情況下,仍與他同居,去年,小劉與小張的兒子出生,小劉在他們租住的地方專職帶孩子,小張一人打工養家。
去年8月,小張的原配小吳向警方報案。小吳稱,她跟小張在溫州務工時認識,不久就領了結婚證,婚后生有一雙子女。4年來,小張常夜不歸宿,也不撫育子女,還經常對她實施家暴。去年10月,小張因重婚罪被法院判刑。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劉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于小劉在歸案后能如實供述其罪行,結合具體案情,予以從輕處罰,并可適用緩刑。故以重婚罪,判處小劉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
4年前,小劉在溫州甌海經濟開發區一鞋廠上班時與同個辦公室的小張(已被判刑)認識,后在小張追求下,小劉開始與小張交往,隨后以夫妻名義開始同居。同居之前,小張告訴小劉,自己曾結過一次婚,但已離婚。
相處一年后,小劉無意間在小張褲口袋發現一張法院傳票。小劉拿這事問小張,小張才向她坦白,原來小張還未與老婆離婚,案子已起訴到法院,但小張老婆不同意離,所以這婚也沒離成。
此后,小劉在明知小張已婚的情況下,仍與他同居,去年,小劉與小張的兒子出生,小劉在他們租住的地方專職帶孩子,小張一人打工養家。
去年8月,小張的原配小吳向警方報案。小吳稱,她跟小張在溫州務工時認識,不久就領了結婚證,婚后生有一雙子女。4年來,小張常夜不歸宿,也不撫育子女,還經常對她實施家暴。去年10月,小張因重婚罪被法院判刑。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劉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于小劉在歸案后能如實供述其罪行,結合具體案情,予以從輕處罰,并可適用緩刑。故以重婚罪,判處小劉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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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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