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近六成國企招聘明確拒絕錄用乙肝攜帶者
因在入職協(xié)議中明確規(guī)定“體檢出患乙肝大、小三陽,暫緩辦理接收手續(xù)”,中海油深圳分公司被指涉嫌乙肝歧視。今天,反歧視公益人士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寄送一份舉報信,要求依法、及時、有效地糾正中海油的歧視行為并對其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
根據(jù)有關調查表明:當前的勞動力就業(yè)市場,近六成國企招聘檢測乙肝,“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yè)100%拒錄乙肝攜帶者。
2012年1月,深圳衡平機構接到應聘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的求職者電話,稱中海油深圳分公司在入職體檢中仍在檢測乙肝,并簽有補充協(xié)議為證。該補充協(xié)議第四條明確指出:“根據(jù)甲方(深圳海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特殊工作環(huán)境要求,如乙方報到后體檢查出患乙肝大、小三陽,暫緩辦理接收手續(xù),回家治療康復后,再由甲方進行接收,辦理入職手續(xù)。”
該求職者表示,其所應聘的是中海油深圳分公司,但招聘工作由深圳海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補充協(xié)議也是和后者簽訂的。據(jù)悉,深圳海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隸屬于中海油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服務分公司,兩者都是中海油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下設的專業(yè)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專職對員工進行管理、培訓。
1月11日,衡平機構通過EMS分別向中海油集團、中海油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服務分公司、深圳海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等四家公司分別寄出了建議信。
然而半年過去了,中海油集團、中海油能源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服務分公司、深圳海油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中海油深圳分公司對該建議未作出任何回應。為此衡平機構只好向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寄出舉報信,要求糾正中海油的歧視行為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舉報信稱:根據(jù)“三部委頒發(fā)的《關于進一步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就業(yè)體檢中不得開展乙肝項目檢查,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報告,也不得詢問是否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除衛(wèi)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yè)外健康體檢非因受檢測者要求不得檢測乙肝項目,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攜帶乙肝表面抗原為由拒絕招(聘)用或辭退、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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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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