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城市供水水質不達標 末梢水達標率接近八成
27日,受國務院委托,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杜鷹向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報告了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情況。
杜鷹報告說,近年來,各地區、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了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投入力度,工程建設顯著加快,監管力度持續加強,飲用水狀況總體安全。2011年,全國設市城市公共供水廠出廠水水樣達標率為83.0%,設市城市和縣城公共供水末梢水水樣達標率為79.6%。目前,全國約85%的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劃定了保護區,編制了水源地保護規劃,城市飲用水水源達標率基本穩定在80%左右。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由40%提高到58%,供水質量和水平顯著提高。
報告同時也指出,當前工作中還存在著責任不到位、體制不健全、設施不匹配等問題。
城市飲用水水源地
水質狀況不容樂觀
關于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報告指出,水源地水質狀況不容樂觀。據環境保護部2011年對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調查顯示,約35.7億立方米水源水質不達標,占總供水量的11.4%。湖泊富營養化問題突出,藍藻水華頻發,河流型水源地安全隱患多,極易發生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大量工業項目布設在江河沿岸,不少尾礦庫位于飲用水水源上游,大江大河及周邊的流動源污染風險較大,直接威脅飲用水安全。
部分地區供水能力不足。一些地區尤其是西南地區水源工程建設嚴重滯后,工程性缺水問題十分突出;西北等地區資源性缺水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中部和西部地區城鎮供水普及率分別為85.0%和87.4%,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縣城和建制鎮的供水普及率分別為85.1%和79.6%,低于城市水平。
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亟須完善。《城市供水條例》已頒布實施18年,部分內容已不能適應新的管理要求,缺乏市場準入退出機制。目前企業進入供水市場沒有任何準入門檻,一些地方政府在引入合作伙伴時,注重資金而忽視能力和業績,相應的退出機制也未建立。
報告指出,水價受到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約而難以及時調整到位,無法保障設施更新改造與大修的費用,供水企業無力投入,也缺乏對供水設施進行改造和建設的積極性。據初步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公共供水企業虧損面為31%,資產負債率高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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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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