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擔架”難進電梯 突發疾病高層下來難
日前,住建部與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的新版《住宅設計規范》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規定為:總層數在12層及以上的住宅,每棟樓設置電梯不應少于兩部,且其中一臺可以容納擔架……
然而,現實的情況是,正在新建的樓房中符合新規的寥寥無幾,遠遠不能滿足居民現有的使用需求。
更令人遺憾的是,許多已建成的樓房,短期內并沒有執行新規的可行性解決方案。
突發疾病 住在高層下來難
剛剛結婚的柳東,和愛人一起在西固區購買了一套位于31層的商品房。在裝修期間,小柳就遇到了不少問題:“我們住的高層只有一部電梯,而且轎廂比較小、只能乘坐8個人,連一個三人沙發都放不下,我老公開玩笑說‘咱們倆在家可千萬不敢發生意外,要是有啥意外,120來了都把咱們弄不下樓。’后來,我們真的不敢讓家里的老人來小住,因為我母親和婆婆都有心臟病,萬一要是出現意外,想把老人抬下樓去都來不及。”
連日來,記者經過走訪調查發現,在蘭州,柳東的困惑絕不是個例。
在西關什字一棟33層的住宅樓內,記者發現,該幢住宅樓共有3部電梯,但是沒有一部電梯的轎廂尺寸能夠容下擔架。
居住在29樓的住戶陳紫蕙女士告訴記者,就因為電梯放不下擔架,曾讓她飽受折磨。“前年臨近春節時,我和丈夫在家中大掃除,站在梯子上擦拭吊燈的我,腳下一滑不慎從梯子上摔下,腿磕到茶幾上不能動彈。之后,我丈夫趕緊撥打120急救電話,急救人員趕到現場之后,初步斷定我為大腿骨骨裂,要立即送往醫院。可當電梯的門打開時,大家都傻了眼,擔架無論如何也進不了電梯。
無奈之下,丈夫背著我進了電梯,沒想到原本只是骨裂的大腿腿骨,因為用力過猛,徹底骨折了。本來只是打了石膏就可以回家休養的我,只得接受了一次手術。”陳女士告訴記者。“如果我們的住宅電梯在設計時能考慮到擔架的進出,我也不會如此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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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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