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補償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
為貫徹落實我省新農合大病保險實施,確保10月1日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全面順利啟動,24日省衛計委向相關單位下發通知,要求各單位認真做好即時結報患者的大病保險補償工作,按時啟動非即時結報患者的大病保險補償程序,切實加強大病保險補償結算工作的銜接配合。
10月1日起,在新農合跨區域即時結報醫療機構出院的參合患者,符合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條件的,與基本醫療一起在醫療機構同步實行即時結報,大病保險補償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墊付。
今年1月1日至9月30日出院的參合患者、10月1日后非即時結報出院患者,經新農合基本醫療補償后,個人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的,可于10月8日后到參合地商業保險機構服務網點或新農合經辦機構提交大病保險補償申請,并提供身份證及復印件、合作醫療證及復印件、新農合基本醫療補償結算單、銀行卡或存折復印件等大病保險補償結算所需材料。
免責聲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聯網,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站不對其真實合法性負責。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權益,請告知,本站將立刻處理。聯系QQ:1640731186
- 標簽:
- 編輯:李娜
- 相關文章
TAGS標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