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簡化二孩生育審批 不得隨意增證明材料
記者7日從陜西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獲悉,為落實好單獨兩孩生育政策,陜西進一步規范簡化單獨兩孩生育審批程序,除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出具的材料外,各地衛生計生部門不得隨意增加證明材料。
10月23日,新華社就陜西咸陽女教師李青(化名)辦理單獨兩孩準生證遭遇困難進行報道。一些準備生育二孩的單獨“準媽媽”持有計生部門核發的《獨生子女證》,卻無法證明自己的獨生子女身份,引來廣泛關注。事發后,陜西省、咸陽市衛生計生部門迅速組織調查,及時向當事人發放了單獨兩孩準生證。近日,陜西省衛生計生委發文,就規范再生育審批、簡化辦證手續、切實方便群眾提出具體要求。
陜西省計生部門要求,除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出具的材料外,各地衛生計生部門不得隨意增加證明材料。申請人提供父母和本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證)的,受理機構不得要求申請人再提供其他獨生子女證明和婚育證明。所提供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獨生子女證)真實性和有效性的驗證,由受理機構負責;申請人戶籍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分離的,只需提供其中一處的相關證明即可。
同時,計生部門要求,各地對辦證流程進行梳理和排查,減少不必要的工作環節,簡化簽字蓋章手續,統一和規范再生育審批程序。嚴格遵守法定要求和時限,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審核審批,堅決杜絕推諉扯皮問題的發生,辦理結果要及時告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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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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