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報評藥價管控 政府手段擋不住藥價上漲
管住藥價,不能單純使用政府主導的手段,以“降”來管或者以“控”來管,而應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
最近,家里常備的頸椎止痛膏貼沒了,去藥店買同樣的膏貼,發現膏貼變小了,價錢卻差不了多少。本來一次用兩張就貼好了,變小后一次要用四五張,更費錢了。
同一種藥成分不變,換了規格重新注冊一個品牌,價格比原來大片裝的還貴,這不是典型的變相漲價嗎?不少藥品聲稱原材料、人工成本漲價等,采用各種手段改頭換面,漲價幅度早已超過合理區間。患者購買價與藥品出廠價之間相差10倍的現象并不罕見。“善變”而虛高的藥價,不僅讓老百姓吃不消,也滋生了腐敗。
近年來,為了讓老百姓買得起藥、用得起藥,政府采取了多種藥價管制辦法。例如,國家發改委對進入醫保目錄及單獨定價的藥品實行零售限價;進入醫院銷售的絕大部分藥品需要經過政府采購,在省級采購平臺統一采購,醫院賣藥給患者時只能順加作價15%;2009年新醫改實施后,國家推行基本藥物制度,采用省級統一招標、量價掛鉤的批量采購方式,并實行零差率銷售,目錄內基本藥物價格大幅下降;今年5月,國家發改委發布低價藥品清單,取消了530種藥物的最高零售價,西藥、中成藥只能在日均費用不超過3元、5元的前提下漲價;為降低中間流通成本,國家發改委已30多次下發降價令,調低一些藥品的最高市場零售價。
然而,名目繁多的管制手段,卻擋不住藥價“漲”聲不斷,藥價虛高成為患者“心頭病”。吃藥屬于剛性需求,如何保障供應和安全可及,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的一項重要職能。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管住藥價,控制漲幅,不能單純使用政府主導的手段,以“降”來管或者以“控”來管,而應按市場經濟規律辦事。
藥品是一種特殊商品,大部分藥品在醫院購買,作為使用方的患者,天然對價格敏感。然而,由于信息不對稱,患者的需求由醫生引導,醫生開哪種藥就用哪種藥。而醫生的用藥決定,更多受醫院創收指標影響,醫院更愿意采購高價藥,醫生更愿意“小病大治”、多開貴藥,助推藥價節節攀升。
醫院是藥價形成的主導力量,讓醫院有動力控制藥價,必須讓藥品成為醫院的運營成本。藥價越高,醫院運營成本越高,醫院自然會想方設法降低藥價。因此放開政府管控藥品價格的手,讓醫院自發聯合實行規模采購,是一個不錯的辦法。就像人們現在去餐廳吃飯喜歡上團購網站,發揮團購優勢降低用餐的價格。
但是,要讓市場主導藥價,仍需要配套改革。比如要推行醫藥分開,醫院不需要從藥品上賺錢;醫保的支付制度要進行改革,為醫院的團購做好預算和成本控制。
藥價管理是一個重要的民生問題,也是一個復雜的經濟問題,關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不管藥品的“水”有多深,利益鏈有多堅固,政府都要拿出壯士斷腕的決心,深化醫改,鏟除腐敗,讓百姓不再為藥品漲價苦惱,減少醫保支出,減輕社會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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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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