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今日發布
《2014年四川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今日正式發布,經大智慧通訊社整理,實施方案要點如下
一、采購范圍: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及其臨床用藥指南和處方集、《國家基本藥物四川省補充藥物目錄》(2013年版)、四川省現行醫保和新農合報銷藥品目錄,并劃分為醫療機構自行采購藥品、常用低價藥品、定點生產藥品、常規上網限價藥品4大類。集中采購目錄外的其他藥品實行醫療機構備案上網采購。
二、分類采購:
1、定點生產藥品。(直接掛網)
國家定點生產的藥品,以及由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部門根據國家及我省相關政策確定的定點生產藥品。
2、常用低價藥品。(直接掛網)
按照國家發改委和四川省發改委公布的低價藥品清單執行。
3、醫療機構自行采購藥品。(直接掛網)
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一二類精神藥品、醫療放射藥品、醫療毒性藥品、人血液制品等特殊藥品。
4、常規上網限價藥品。(限價采購)
《四川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目錄》中上述三類藥品外的其他藥品。
三、定價類型
1、區別定價藥品
區別定價藥品指國家、四川省發改委或產地/口岸地價格主管部門最新有效的正式定價文件和官方網站標注了特定生產廠家的“原研、單獨定價、優質優價”類別藥品,或標注因質量標準、適應癥、特殊包裝等不同而單列代表品與其他相同品種區別制定價格的藥品。
2、統一定價藥品
上述藥品類別外的其他藥品。
四、限價規則
取申報產品最低5個省中標/掛網價的平均價為最高掛網限價,申報產品只有1個省中標/掛網價的,降低10%作為最高掛網限價,但不得高于本申報產品在四川現行掛網/中標價的低價。
五、帶量采購
各市(州)建立由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醫療機構組成的公益性聯合采購體,在省級平臺掛網的基礎上,采取“雙信封”競價、談判議價等方式向藥品生產企業或取得生產企業授權的藥品經營企業進行帶量招標采購。
- 標簽: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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