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對《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中國網財經7月10日訊 據國家統計局網站消息,為加強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強化信用監管,擴大社會監督,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等規定,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9年8月10日。
在不與現行《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相關規定沖突的前提下,根據市場監管職能,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擴充列入主體類型、列入情形等。對于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的所有監管對象和事項,原則上都盡量覆蓋,形成市場監管領域統一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制度。按照“四個最嚴”要求,針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關系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領域,增加列入情形,加大懲戒力度。
此次修訂后的《征求意見稿》擴大了適用對象,將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納入對象從企業擴展為企業、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和在失信主體內部擔任特定職務、對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自然人、直接參與市場經營活動的自然人。
《征求意見稿》擴大了列入情形,目前共規定了36種列入情形,基本覆蓋市場監管各業務領域。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就管理職責分工進行了調整。其中,市場監管總局負責指導全國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其轄區內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工作。同時,考慮到藥品監管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征求意見稿》還規定了由省級以上藥品監管、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其專業領域內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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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簽: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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