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風險加劇 將AI關進籠子還需政策發力
朱茵變楊冪的換臉視頻猶在眼前,近日“換臉”APP “ZAO”又因其用戶隱私協議不規范、存在數據泄露風險等網絡數據安全問題被相關部門約談。
事實上,近年來,AI正在以一種超乎想象的速度迅猛發展,其背后隱藏的諸多問題也逐漸凸顯。日前Facebook再次因數據安全問題受到關注,據外媒報道,一個存儲了數億Facebook用戶電話號碼的在線數據庫泄露。面對AI治理難題,目前各國正加緊制定相關政策法規。
大規模應用裹挾著諸多風險
近年來,在AI產業的博弈中,各國都在全力爭取發展先機。
“無論從企業數量上還是投融資規模上看,美國和中國無疑是人工智能領域的重量級玩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際技術經濟研究所研究一室副主任宮學源在《人工智能全球格局:未來趨勢與中國位勢》一書中提到,兩國的科技巨頭通過重新制定戰略、大規模收并購等手段,已經在全球人工智能產業領域獲得了極高的話語權。但從人均AI初創企業數量和人均投融資水平上看,英國、法國、德國和以色列等國家完全不落下風。日韓等國也正紛紛制定國家級戰略,以期實現人工智能技術的反超和部分產業的引領。
“機遇往往與挑戰并存,AI大規模應用必將裹挾著諸多風險,如木馬、病毒、僵尸網絡等技術要素風險,電信網絡詐騙、群體(算法)歧視等組織管理風險,色情信息、暴恐信息、虛假信息等在線內容風險。”北京師范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執行主任吳沈括表示,因此,在給與AI足夠的養分令其成長的同時,各國也都在汲汲探尋AI治理的方案。
“民間”倡議百花齊放
2018年,第40屆數據保護與隱私專員國際大會上發布的《人工智能倫理與數據保護宣言》認為,應根據公平原則,在基本人權層面設計、開發和使用人工智能和機器學習技術;持續關注AI系統潛在影響和風險,并確立問責機制,實現“可控”;應改進人工智能系統的透明度和可理解度,以實現有效施行;作為整體“倫理設計”方法的一部分,應通過默認應用隱私原則和設計隱私來對人工智能系統進行負責任地設計和開發;應當減少和減輕因使用人工智能數據而可能導致的非法偏見或歧視。
2019年,歐洲委員會發布《人工智能與數據保護指南》,也首先強調了人權和人的基本自由為先,特別是在個人數據保護方面。用于個人數據處理的人工智能研發應基于合法性、公平性、目的特定性、數據處理比例性、設計隱私與默認隱私、責任與合規展示(問責)、透明度、數據安全和風險管理等原則。
與上述西方國家主導的宣言、指南相比,AI治理的中國路則出現了不一樣的風景。法律層面,與大部分國家一樣,《個人信息保護法》《數據安全法》《電信法》等相關法律正在擬定中;社群倡議方面,2019年6月,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專業委員會發布《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則——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能》,明確指出了“AI治理八原則”:和諧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享、尊重隱私、安全可控、共擔責任、開放協作、敏捷治理。清華大學人工智能與安全項目小組也提出“AI治理六原則”,即福祉、安全、共享、和平、法治、合作。
2019年5月,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聯合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科院等單位,共同發布《人工智能北京共識》,提出對人工智能部分替代人類工作保持包容和謹慎態度,鼓勵探索更能發揮人類優勢和特點的新工作,廣泛開展國際合作,共享人工智能治理經驗。人工智能的準則與治理措施應做到適應和適度,并開展長遠戰略設計,以確保未來人工智能始終保持向對社會有益的方向發展。
AI治理中西方各有不同
“從中西方國家社群團體的倡議指引中可以看出,雙方治理AI在對人類共同福祉的追求、對公平公正價值的堅持、對系統管理風險的重視、對開放共享共治的倡導方面都持有相似的觀點。”吳沈括指出,但在很多地方也體現出了差異。
相較于西方國家,我國在遵循相同治理原則的基礎上更希望能夠實現人機和諧,如在“AI治理八原則”中的首條原則即為和諧友好,符合人類的價值觀和倫理道德,促進人機和諧,服務人類文明進步。
未來,東西方的融合交匯必將是AI治理的大趨勢,動態持續的多邊對話、以人為中心的頂層設計建構、著眼于應用場景的差別規范設計以及平衡安全發展的利益平衡規則都將成為東西方存異求同的立足點。”吳沈括說。(于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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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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