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委會出臺年度述職制度 評議結果將與獎懲掛鉤
從2019年開始,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簡稱“省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需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年度述職制度,評議結果將作為主要負責人個人評優、評先、干部使用和表彰獎勵及責任追究的參考。這是記者近日從省安辦獲悉的。
為進一步強化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確保四川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近日,省安委會印發《四川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年度述職制度》。文件要求,原則上次年1月底前,省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需就本年度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述職。述職采用書面與大會述職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省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大會述職或書面述職;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省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實行書面述職。
述職內容主要包括:宣傳學習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落實領導指示批示情況;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領導情況(包括安全監管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保障、重點問題解決、重大隱患治理情況);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主要反映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履責情況);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完成以及所管行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情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打算及工作建議等。省安委會成員將按好、中、差3個檔次對述職進行分級評議,評議結果將作為主要負責人個人評優、評先、干部使用和表彰獎勵以及責任追究的參考,并與年度各單位安全生產黨政同責工作目標績效管理考核結果掛鉤。
“述職制度,一方面是為了督促相關責任人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年度總結、評議等方式,查擺問題,提升安全生產工作履職能力。”省安辦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出臺的述職制度針對的是省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市(州)、縣(市、區)安委會也可參照本制度執行。(記者 任鴻 王歡)
原標題:省安委會出臺年度述職制度 評議結果將與獎懲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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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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