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00戶商戶被多收電費 義烏萬達金街物業遭投訴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見習記者 金珊珊 記者 李學嬌 編輯 童曉
近日,有網友在義烏十八腔論壇發帖,稱自2018年以來,國家為扶持一般工商業發展,先后5次出臺降低工商業電價措施,然而,這一政策,義烏萬達金街的近700戶商戶們卻并未及時、足額享受到,讓商戶有苦說不出。
據了解,目前1-10千伏的一般工商業電價及其他用電為0.7177元/千瓦時,而商戶向物業方交的電費則為1.2元/度,兩者之間產生的較大差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近日,記者前往萬達金街進行實地調查。
商戶:
國家多次降電價 ,物業回復為謠言
去年4月,李女士在萬達金街開了一家零食店鋪。“當時與物業簽訂的合同內,約定電費為1.2元每度,我也沒過多了解,就一直按照這價格繳納。”李女士介紹,“我這間店面面積有60平方米,店里的用電以日光燈、收銀電腦、空調為主,平日里一個月電費差不多2000元,夏天開空調后每月則需繳納約6000元。”
“今年二三月,我與隔壁連鎖店老板閑聊時,才了解到國家電價降價的事,得知類似商場在去年就已開始向商戶們退還多收取的電費,而金街的商戶卻并未收到任何關于電費降價或是返還電價差的通知。”李女士告訴記者,了解相關政策后,今年5月初,她向金街物業提出電價降價申請,“但是物業的人告訴我,金街并沒有電價降價的計劃,任何降價的消息都是謠言。”
“萬達金街的電費確實要比別處高很多。”在金街內經營一家酸菜魚店的楊老板向記者吐槽。楊老板告訴記者,按照物業1.2元/度的電價,他店里平均一個月電費大概在3000-5000元。
記者為此算了一筆賬,如以楊老板家繳納電費5000元/月為例,實際用電量約為4167度/月,如按國家標準0.7177元/度繳納,只需繳納2990元/月,可節省2010元/月,全年可節省24120元。
“物業收繳的電費高出國家電價政策近半,如按國家政策繳納,商戶們每月可節約少至幾百元,多至幾千元的費用,為此,我們商戶曾與物業多次交涉,但都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另一位商戶告訴記者,接下來,她會與其他商戶一起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社區網格員:
多次調解 暫未達成共識
在走訪過程中,記者遇到了前來進行調解的稠江街道永祥社區網格員老周。“此前,我們幫助商戶與金街物業召開了兩次協調會,但結果并不理想。”一提起此事,老周是頻頻嘆氣。
“協調后,物業方同意從6月1日起,將原來1.2元/度的電價降為1元/度,而之前多收的降價紅利,物業將折合電費度數補充到各業主租戶的電表里。”老周告訴記者,對此部分商戶仍不滿意,希望物業能嚴格按照國家電網標準價格執行,也就導致雙方僵持不下。
有商戶提出,雖然物業已將電費降為1元/度,但是與國家電網設定的標準價格仍存在近0.3元的差價。“這0.3元從哪里來?用在哪里?怎么用?”“物業能否列出明細清單?”“物業是否從中賺取了差價?”......面對商戶的質疑,老周也犯了難。
物業:
電費核算 退還多繳費用
這近0.3元的差價到底從哪里來?記者帶著疑問找到了物業負責人毛丹。“其中產生的差價,實際上由店鋪到電表房的線路損耗費、電表維護費以及人工抄表費三部分組成,這些均屬于供電服務費。因與商戶簽訂的物業協議中并未涉及到供電服務費,該筆費用需由商戶自行承擔。”毛丹說,物業并未在商戶的電費中賺取差價,她們只起到一個代收代繳的作用。據介紹,目前物業已將前期產生的降價紅利分批次以電量反沖的形式返還到商鋪電量儲值卡內。
事后,物業方表示他們愿意嚴格按照國家標準代收電價。“但因電路損耗、設備維護、人工服務等客觀因素,仍需向商戶收取一定的供電服務費。兩筆費用相加,目前電價暫定為1元一度。”毛丹說,接下來,物業會對上一年度的供電服務費進行詳細核算,相關支出明細也會向商戶進行公示。此后,供電服務費也會根據核算結果進行適當調整。
由于電表無法智能化統計電量,各項數據需進行人工計算,核算周期較長,毛丹希望各商戶能給予物業公司一段時間。
發改局:
部門介入 責令限期整改
“按照規定,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轉供電主體沒有把國家出臺的降價政策傳達到終端用戶,是一種違規行為。”市發改局價格和收費管理科相關負責人表示,不過由于在轉供電環節中,會出現線路損耗、人工費用等,因此允許轉供電主體收取部分服務費,但額度必須經過成本測算并公示。目前,發改局已責令金街物業進行限期整改,要求將國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電價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執行,其中產生的供電服務費,發改局也會介入核實。
據了解,從去年8月開始,發改局已多次開展政策告誡會,并通過媒體宣傳、供電部門政策宣傳,將國家工商業用電降價政策告知到轉供電企業。如果轉供電主體沒有把相關降價政策傳達到終端用戶,轉供電用戶可向96150投訴,市場監管部門會依法查處,對未按照國家電價政策執行的企業進行處罰,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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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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