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運送“變壓器” 內藏毒品16斤
北京多家法院國際禁毒日審理涉毒案件 三中院審理一起跨國走私、運輸毒品案
跨國運送“變壓器” 內藏毒品16斤
26日,海關總署北京緝私犬基地開展主題開放日活動 攝影/本報記者 楊益
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北京多家法院開庭審理了涉毒案件。其中,北京市三中院公開審理的一起跨國走私、運輸毒品案中,兩名被告人被控通過變壓器藏毒的方式,走私可卡因入境并在境內運輸,重量將近8公斤。而在庭上,兩人卻都不認可指控,稱“只是受人之托正常轉運普通貨物。”
接到線索
跨國變壓器內可能“藏毒”
2018年9月,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接北京海關緝私局通報:一跨國貨物內疑似藏有違禁物品。被懷疑藏有違禁物品的變壓器清關后被女子孔蒙委托德邦物流公司轉運到了福建廈門。
偵查員發現,該變壓器沒有任何接電的端口,也沒有電線連接物。設備的表面有明顯的新噴涂痕跡,甚至部分油漆還沒有風干,且噴涂部分有明顯的手套絲織物痕跡,完全不像流水線產品。此外,該變壓器內部的螺絲固定裝置也都很松,甚至徒手就能擰下來。
北京警方在變壓器表面發現微量可卡因沾染痕跡。“同時我們推斷,南美多農業型國家,從南美進口機械設備不合常理。”禁毒總隊偵查大隊副大隊長王飛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民警初步斷定,這個變壓器內部很可能藏有毒品。
人贓并獲
內部裝著近8公斤可卡因
在確認了線索后,警方并未打草驚蛇,而是將變壓器再次封裝,讓物流運輸正常進行。很快,這臺變壓器抵達了廈門,就在負責接貨的林青收貨之時,專案組決定收網,將孔蒙、林青涉案人員一舉抓獲。
拿到這臺可疑的變壓器后,消防部門從內部取出一個金屬密封罐,罐內裝滿了白色粉末,經檢測,白色粉末為含量59.3%的可卡因,凈重7920.27克。
此外,孔蒙在被監視居住期間,向警方提供了另一批涉毒貨物的線索,警方經偵查,再次通過物流繳獲兩臺變壓器,內裝有16公斤可卡因,抓獲嫌疑人7名,現案件已移送泰國和香港警方。
之后,北京警方宣布斬斷了一條由南美經北京入境、最終流向香港、東南亞的特大跨國毒品販運通道。
檢方指控
被告人涉嫌走私、運輸毒品
6月26日上午,檢方在法庭上指控兩名被告人通過變壓器藏毒的方式,走私可卡因入境并在境內運輸,重量達7920.27克(含量59.3%)。
庭審當日,林、孔二人均不認可公訴機關的指控,堅稱自己無罪。隨后,控辯雙方圍繞兩人是否具有主觀故意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公訴人認為,中國作為制造業大國“變壓器”生產商隨處可見,為什么不遠萬里從南半球運來一個在自己國家就可以買到的商品。再者如果是普通貨物,“從北京發物流到廈門,只需100多元錢,省事省力省錢,而人工運送卻要花6000元。”公訴人表示。
公訴機關稱,孔蒙歸案后協助公安機關聯系上方賣家,公安機關破獲兩件以此種運輸方式運送毒品案件,起獲可卡因16000克,抓獲嫌疑人7名,抓獲率100%。這些證據表明其知道自己運輸的貨物中藏有毒品。
庭審現場
兩名被告人辯稱“并不知情”
在法庭上,孔蒙表示自己只是進行正常的貿易行為,清關流程也是通過專業公司操作的,并表示自己一單大概能掙1萬元左右,工作內容是委托清關、運送到發貨人指定的收貨地即可,因為是和外國人合作,前期還拆了兩個貨品看了看。
孔蒙的律師辯稱,其已盡到審慎的義務,她也曾有疑慮,為此還拆過機器,并沒有發現問題;另外,因為孔蒙與境外發貨人的結算一般都是按月或者季度來結算,所以不能夠證明公訴機關指控的5萬元,是該次運單的報酬。
林青在法庭上一再強調“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里面有毒品”,其還表示,自己就知道貨是“變壓器”,運貨一次拿6000元,還要分給車主2000,除去油費、過路費、吃飯、住宿,一單也就掙1000多塊錢。“為不到2000元就冒著殺頭的危險,誰都不會干。”
據了解,該案未當庭宣判。
文/本報記者 朱健勇
實習生 張玉杰
庭審實錄
法官如何給毒犯量刑
癮君子私藏管制藥品被判7年
癮君子高某將管制藥品美沙酮帶出醫院儲藏自用,后被群眾舉報。6月26日,北青報記者獲悉,北京西城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7000元。
男子高某于2018年9月5日16時許,在北京市西城區某小區吸毒被群眾舉報,后民警將其查獲,并在其住處起獲美沙酮1100余克。
公訴機關認為,高某非法持有美沙酮,且數量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了解,高某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08年10月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因吸食毒品于2011年11月被行政拘留。
高某稱,他于2008年11月份刑滿釋放后每天都要到西城區某醫院喝美沙酮,每次都含到嘴里帶出醫院吐到提前準備好的瓶子里,放到冰箱里冷藏起來。
西城法院經審理認為,鑒于高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當庭能夠認罪,可依法從輕處罰,故法院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高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7000元。
枕頭藏毒4斤 男子被判死緩
租車前往湖北省武漢市購買近2公斤毒品,藏在枕頭里。在回京途中,路過大廣高速京冀聯合檢查站時,被民警當場查獲。
6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孫某運輸毒品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認定其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18年9月19日,孫某租乘汽車從北京市前往湖北省武漢市購買毒品。兩日后,孫某將毒品藏在枕頭里,乘坐租乘的汽車從湖北省武漢市返回北京市。9月22日0時許,當孫某所乘車輛途經大廣高速京冀聯合檢查站時,民警將其當場抓獲,起獲白色晶體二包,共計1995.721克。經鑒定,上述二包白色晶體均檢出甲基苯丙胺,含量為48.4%。
最終,法院判處孫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期間,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核準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販賣冰毒0.6克 獲刑九個月
微信販毒,用煙盒藏毒販賣,北京通州法院26日分別審理了鄭某、田某兩起販毒案件。
在鄭某一案中,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間,鄭某在其位于北京市通州區北京某小區地下室的暫住地內,通過手機微信聊天方式分別聯系毒品上家及下家尹某、董某,居中倒賣冰毒共計十余次,從中賺取差價。鄭某表示,幾人以微信紅包轉賬結算,每次數額從50至幾百不等。
公訴機關認為,鄭某多次向他人販賣毒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該案未當庭宣判。
在田某一案中,公訴機關指控,2019年3月11日下午,辛某聯系蘇某(另案處理)幫其購買毒品,蘇某遂聯系田某購買毒品,后田某將一袋毒品包裹在煙盒內,藏匿在馬路邊,并告知蘇某地點由其自行提取,當日遂被民警查獲。
公訴機關認為,田某販賣冰毒0.6克,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終,通州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田某有期徒刑九個月。
本組文/本報記者 白龍 葉婉 宋霞
禁毒成效
北京毒品供應現“斷糧效應”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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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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