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網絡平臺不得代收保費
當前,銀行業、保險業與互聯網的融合正在加速,各機構與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愈發深入,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市場亂象也隨之滋生。如何在防范金融風險的同時促進相關業務健康發展,正在成為監管部門的關注重點。
經濟日報記者獲悉,北京銀保監局已印發《關于規范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類業務及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依法、審慎開展合作,銀行需加強對合作機構的管理,堅持“五嚴禁”,尤其要規范“線上貸款”業務的合作。
具體來看,一是嚴禁未經總行授權與金融科技公司開展合作;二是嚴禁與以金融科技之名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企業開展合作;三是嚴禁與虛構交易背景或貸款用途,套取信貸資金的企業開展合作;四是嚴禁與以非法手段催收貸款的企業開展合作;五是嚴禁與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非法買賣或泄露客戶信息的企業開展合作。
“當前,不少中小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開展了合作,其業務規模、占比、增速均提升較快,但業務發展卻不夠審慎。”北京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說,主要表現為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不足,合作機構資質良莠不齊,存在套貸騙貸、多頭借貸等風險和問題。
與此同時,互聯網保險業務也存在一些亂象。例如,非持牌機構經營“打擦邊球”、從業人員突破執業登記范圍辦理業務、管理責任劃分不清、信息披露不全等,不僅侵害了金融消費者權益,更影響了行業發展和市場秩序。
為此,《通知》要求,保險機構在與第三方網絡平臺合作時應堅持“三個不得”:一是平臺不得參與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或保險中介經營行為;二是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其他非保險金融產品同時展示或作引人誤解的對比宣傳;三是不得代收保費,以杜絕由于第三方網絡平臺超范圍介入保險業務經營引發的各種問題和亂象。(經濟日報記者 郭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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