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口述與小姐的性經歷
我們采訪了十名男性,說與“小姐”有過性關系的有七人。
M05、M06都是文化人,有過二十多個性伙伴,其中包括一二名“小姐”。訪談中,談論其它性經歷的時候,他們會很自然,而談到找小姐的經歷,都顯得有些尷尬。二人都說,如果不是因為與研究者是太熟的朋友,事先承諾了對我的研究認真負責,他們不會談和小姐的事情。“圈子里不乏人知道我有情人,我卻從來沒有對別人承認找過小姐。”
那么,是什么使他們采取了回避的態度呢?既然按照交換理論所說,人都是理性的,就一定有一個使他們做出這理性選擇的因素吧。如果說警察對“嫖娼”者的打擊使他們不得不對有可能“出賣”他們的人小心提防,從而維持不被罰處的交換機制的話,對于作為朋友或很疏離的研究者的我,事過很久之后的陳述顯然不會對他們有任何傷害。按著交換理論來觀察,他們在“交換”什么呢?
在后來進一步的追蹤訪問中,曾經很公開地攜帶情人出入京城文化圈的M06對此解釋說:“找小姐不一樣,多少有些丟身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M05說:“找情人的事讓圈子里的人知道不丟面子呀,因為大家都很開明,甚至會覺得你很浪漫,有‘名士風范’。但是找小姐則完全不同了,畢竟不光彩嘛,讓人看輕。”
我追問:“既然是性觀念很開放和開明的社交圈,為什么會覺得大家會因為你找小姐而看輕你呢?”
男人需要小姐
M05的解釋是:“就因為找的是小姐呀!一個找小姐的男人,至少會讓人們覺得沒有本事吧。有本事就找情人了,怎么還會找小姐呢?”
會因為多性伴、婚外性而被看重(“浪漫”、“名士風范”),卻會因為找小姐是沒“本事”的表現而被看輕,在這里,社會的評價標準,以及自感價值的標準不是性的越軌與否,而是一個男人的“成功”(有本事)與否。如果說M05和M06會因為找小姐而感到社會壓力,那么這種壓力也不是針對他們的性行為的,而是針對他們可能由此而顯示的個人價值的貶損。
有意思的是,M05一再強調找的唯一一個小姐在國外旅行的時候,好奇,想體驗一下異民族的風情,而且事后便后悔了:“嫖娼只有一次,那是在國外,導游組織的,實在是出于對異國女子的好奇。但感覺極不好,那妓女面無表情,像一個塑料人一樣應付著我,心情大受影響,做了一會兒就軟了,后來勉強折騰完,一出門就連連感嘆:‘還是找情人好!’”
而M06則說,第一次找小姐的時候,還幻想那個女孩子會對自己有感情呢,結果很失望地發現不是那么回事。“有過幾次去歌廳、找小姐之后,很害怕,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洗。”
在這樣一個話語表述的過程中,通過將小姐和情人進行比較,完成了對自我行為的辯解,以及將小姐從可能的情愛對象中剔除的過程,找小姐便不再等同于一般的越軌行為。需要說明的是,M05和M06都是文化界人士,而且自感有一定的品位。“在我們這個圈子里,很多人承認自己有情人,卻幾乎沒有人承認自己找過小姐。”(M05)
小姐誘惑極大
事實上,在七名找過小姐的受訪者中,只有身為公司普遍職員的M03對找小姐的經歷津津樂道,并且沒有表現出任何對找小姐這一行為的自我貶損。事實上,如果以M05和M06的眼光來看,M03所處的環境和自身條件(不太成功)決定了找小姐注定是他獲取多性伙伴的重要手段(48名異性性伙伴中40人為妓女),因此,他也就沒有貶損這一行為的空間了。
M02(一度是文人,受訪時為商人)雖然坦率地承認自己和許多小姐上過床,但他一再強調了所居住城市對找小姐的寬松環境,以及他和小姐上床是不需要付費的:“我們那里大家對男人嫖妓的態度很低調。男人嘛,就是這個樣子。有句話說男人不跑皮(就是找情人或者是嫖妓)活著真沒勁;女人沒情夫,活著不如老母豬。女人對自己男人出去鬼混找小姐可以消極對待,她們的表態是:‘你找可以,就是別讓我給抓住,否則那事就大了。’但是多數情況下是忍氣吞聲,鬧了一陣就沒事了。與我發生一夜情的有很多是小姐,我和她們上床是不用花錢的,因為她們喜歡我呀,我有才華,又帥。”
有趣的是,M02在這里完成了前述兩位文人想達到而沒有達到的境界:將小姐情人化。在這一過程中,M02和小姐上床的行為便被光彩化了,他也不會覺得是件丟面子的事了,甚至可能是更光彩的事:連“婊子無情”的小姐都喜歡我,可見我的魅力非凡了!由此,他竟然還能夠“交換”到對自己魅力的認可。
M07、M08、M10均為商人,他們關于找小姐的表述也頗耐人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