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海安市“五步法”強化疫情防控期間零售藥店監督檢查
(通訊員許祥峰 張家海) 為進一步強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上級部門實行疫情防控期間零售藥店對購買退熱、止咳藥品人員進行實名信息登記報告制度要求和相關防控工作部署,發揮部門聯動作用,共同做好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江蘇省海安市市場監管局和市衛健委、市醫保局聯合開展現場監督抽查工作,“五步走”完成對轄區零售藥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抽查任務。
一是制定抽查方案,成立抽查工作組。海安市市場監管局和市衛健委、市醫保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零售藥店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對購買退熱、止咳藥品人員進行實名信息登記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抽查的通知》,明確監督抽查內容和有關問題的處理要求。成立由市場監管局、衛健委和醫保局相關科室業務骨干組成聯合檢查組,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精心組織,統一認識。監督抽查工作開展前,召開聯合檢查組工作會議,明確要求,統一檢查思路,會后監督抽查人員照工作要求、職責分工,在全市范圍內立即有序開展監督抽查工作。
三是規范抽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現場監督抽查過程中,聯合檢查組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進行監督抽查,確保監督抽查的真實性、時效性。從九個方面制定現場檢查表,采用填寫是否的檢查形式,減少現場檢查接觸時長,提高現場檢查效率。
四是暢通抽檢信息,避免重復抽查。聯合抽查組按全市原有42個集鎮定制監督抽查線路,每日定時上報監督檢查工作情況,及時共享信息,避免重復抽查或漏查。截至2月25日,共監督抽查零售藥店達76家次,占全部零售藥店的25%以上。
五是落實整改措施,形成長效機制。對聯合檢查組檢查發現的存在問題,以通報形式下發到相應的轄區市場監管分局,要求全市10個分局加強問題藥店整改情況的跟蹤督查,并上報整改跟蹤督查結果。同時,舉一反三,約談部分零售藥店負責人,并下發通知要求各零售藥店嚴格落實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認真履行企業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對違法情節嚴重,行為惡劣的,將進行聯合查處,形成執法合力,依法嚴厲處罰。
- 標簽:
- 編輯:李娜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