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推進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
(葉陽歡)近日,吉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7個月的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督促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和藥品交易第三平臺提供者(以下簡稱第三方平臺)持續合法合規經營,堅守藥品質量安全底線,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整治的對象為吉林省內所有藥品網絡銷售企業,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重點整治通過網絡銷售假藥、劣藥,未取得藥品生產經營資質從事藥品網絡銷售,通過網絡銷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藥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通過網絡銷售未取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藥品,通過網絡違規銷售醫療機構制劑,未按規定進行處方審核、調配而銷售處方藥,第三方平臺未嚴格履行資質審核義務而對發生在平臺的藥品經營行為管理不到位,不具備《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提供藥品網絡信息服務等8個方面違法違規行為。
整治活動中,吉林省藥監局將及時把收集到的監測線索已送到國家藥監局,并按監管職能分類后通過相應的渠道移交給各級藥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置工作。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采取“線上”收集線索和“線下”調查處置相結合的方式,將本次專項整治與年度檢查計劃、日常監管工作相結合,對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藥品網絡銷售企業,可采取責任約談、公開曝光、關閉或屏蔽網站、行政處罰等懲戒措施依法處理;對于違法違規情節嚴重、不配合調查、拒絕和阻撓調查的,依法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及時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為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吉林省藥監局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將藥品網絡銷售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納入各地年度藥品安全監管考核。同時,要求各級藥品監管部門探索“以網管網”的工作模式,形成藥品網絡銷售日常監管長效機制;加強部門間、地區間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在案件查辦過程中,涉及其他地區和部門的,要主動聯系、及時溝通、加強合作,共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涉及跨地區的,要樹立“一盤棋”的思想,確保協查工作順利開展;涉嫌犯罪的,要按程序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涉及關閉或屏蔽網站的,及時與工信部門溝通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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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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