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廣漢一老人拿身份證和銀行卡取錢卻被拒
派出所民警為其開具證明
四川新聞網德陽8月15日訊(楊思涵 記者 周鴻)近日,廣漢一名87歲的老人拿著自己身份證和銀行卡到銀行取錢,卻被拒絕了。原因是辦卡的身份證和現在帶來的身份證不符合。8月15日,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廣漢市公安局獲悉,原來是老人的身份證升級更新后,由之前的15位號碼變成了現在的18位號碼,經過派出所出具相關證明后,老人成功的在銀行取到了錢。
2019年8月7日上午,金雁派出所值班大廳來了一位張大爺,老人想請民警幫忙。原來張大爺早些年用519001開頭的15位一代身份證去某銀行辦了一張儲蓄卡,近段時間,因生病急需用錢,便拿著更新換代510624開頭的18位的二代身份證去銀行取錢。
不過,銀行工作人員稱:因當時所辦銀行卡提供的身份證與現在提供的身份證不相符,沒辦法將錢取出。而唯一的辦法就是:證明兩個不同身份證號碼代表的是同一個人,這卻難到了張大爺。值班民警了解情況后,發現這個有點“奇葩”的證明卻是可以依法出具的。
據當時接待張大爺金雁派出所阮警官介紹,經查閱老檔案后確認,張大爺所提供的兩個身份證號碼確實均屬于他本人,同時廣漢市現有的519001、510624、510681的行政區代碼都是合法使用。按照規定,是可以為張大爺出具證明其屬于同一人。
經向廣漢公安戶政負責人了解,公安部曾明確公安機關不再開具18種“奇葩”證明。其中一種就是:身份證15居民身份證15位升至18位后,原號碼不變,需證明是同一人的。但如果身份證號碼升位后,原號碼前六位數字有變的,公安機關根據相關檔案查詢情況屬實,就可以為當事人出具相關證明其是同一人的。
拿著派出所出具的證明,張大爺如釋重負,臨走前連聲向阮警官道謝說:“遇到認真負責的警察,幫我解決燃眉之急,這下可以及時取款治病了。”民警考慮著天氣炎熱且張大爺年事已高,又主動將其送回家中,張大爺為此感動不已。(圖據廣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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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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