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奇石館?提防變種購物點!
記者了解到,大家不滿的焦點在于,旅行社在行程中所安排的購物點停留時間過長,以至于需要壓縮景點參觀時間,還有一些所謂的“博物館”“奇石館”等景點,其實是變相的購物點,游客需要在里面待夠一定的時間,還有更惡劣的情況就是導游強行“引導”游客購物,對不買東西的游客態度惡劣,所購買的產品品質也沒有保障,想退貨還各種不容易……在參加旅行團的過程中,除非是純玩團,購物,一直是困擾游客們的問題。
讀者反饋:
導游強迫購物、態度差
讀者Carrie表示,曾經在參加廣州某旅行社去張家界的旅程中,遇到導游強迫購物。當時到張家界跟團游,導游帶著團友去買東西的點,都是他能抽取提成的。在旅游車上,關于當地的景點風情介紹沒說多少,倒是很賣力地推銷特產,最氣人的是態度惡劣。Carrie說:“導游對沒買過東西的人態度很差,最后簽滿意度調查時,還要盯著大家簽,團友們一肚子怨氣,卻不敢在眼皮底下給差評!”
還有讀者粉絲表示,雖然已經了解到行程中有購物點,并且也簽署了旅游合同,但是每次在購物點的停留時間都比行程中寫的長,而景點停留時間就只能被壓縮,非常不合理。還有讀者發現,現在有些購物點很有迷惑性,那些所謂博物館、奇石館,其實參觀價值很低,反倒有很大的空間是用來賣東西:“其實就是變相的購物點!”
起底“潛規則”:購物點這些新的“潛規則”你知道嗎?
在參加旅行社組團的過程中,除非是純玩團,其他團的游客或多或少都要進購物點。背后的原因是購物點能夠返利給旅行社和導游,即所謂“回扣”,尤其是一些低價團,旅行社和導游必須通過購物點來補貼團費。除此之外,隨著這幾年旅游的發展,購物點也有了新的變化,以下這些潛規則,參團的你一定要知曉。
列明購物點且簽了合同 旅行社不違規
行程中能不能有購物點?能有多少個?都要依據旅游合同來約定。如果在報團時,合同行程中有寫明要去幾個購物點,游客知曉并簽訂合同,那么在行程中去這些購物點,旅行社并不違規。除非多去了其他購物點而沒有事先聲明,也沒有簽訂購物補充協議,那么游客可以搜集證據進行投訴。所以在報名的時候,簽合同前一定要看清行程表,在發生糾紛時,可以憑此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明店vs暗店 都是為了抽回扣
簽訂合同時,旅行社寫明會去的購物點,都是一眼看得出是購物的地方。但是有一些購物點卻是被“包裝”成景點,不明就里的游客單看行程會以為是景點,去到后卻發現門面是一個“博物館”或是景點,進去后是賣東西的地方。
一些經驗豐富的導游會通過講解,告訴游客當地有什么好玩好吃好買的,勾起游客興趣后就會引導說可以帶大家去購物店購物,在征求大家同意后,會簽補充協議,再一起進店購物,因為團友都在導游勸說下簽了字,所以并不違規。有些導游會帶著游客在游覽時經過某些“購物點”,不經意地說起要買正宗便宜的東西,就要到這樣的店,然后故意在店門口解散,游客就會很自然地走進去,店內的店員就會很默契地開始推銷店內的物品。
可規定在店時間
“強制消費”屬違規
一般在合同的行程中,寫明的每個購物點都注明停留時間,但旅行社和導游不能強制游客消費。我國《旅游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導游和領隊應當嚴格執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變更旅游行程或中止服務活動,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也就是說,導游強制購物是違規的。
購物點掛連鎖品牌
價格奇高或以次充好
旅行團去的購物點很多是專門接待團隊游客的,當地人并不光顧,有些購物點雖看似正規,甚至會掛著名氣響亮的連鎖商場品牌,但所售商品會較市場價高許多,即便店員給很大折扣,也還是很貴。還有一些購物點售賣的商品以次充好,待游客回家發現受騙,也因退貨麻煩,大部分人就作罷了。
全媒體記者了解到,根據我國《旅游法》第三十五條:“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發生違反前兩款規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權在旅游行程結束后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并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費用。”如果游客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依法維權。
支招:
抵制不合理低價團
廣東省消委會發布提醒,建議消費者在參團旅游時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謹防消費陷阱及消費詐騙。消費者應學會辨認正規旅行社廣告,不要輕信網站隨意彈出的促銷廣告,規范的旅行社廣告,須注明旅行社的名稱、許可證號、業務經營范圍、地址等內容。在簽署旅游合同前應仔細了解合同內容,明確旅游團費、行程安排、食宿標準、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選擇信譽高的正規旅行社也很重要,要查看其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等是否齊全,且應選擇官方網絡渠道或正規門店報名,謹防釣魚網站。
廣州旅行社行業協會秘書長辜明德認為,購物本來是旅游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旅游六大元素“吃住行游購娛”,正常的旅游團可以安排購物行程,并按規定和游客簽訂合同,按約定的行程來展開旅游。辜明德坦言,問題往往就出在“眾口難調”上:“即便同一個有購物行程的旅行團,有的團友喜歡購物,會因購物而耽誤時間,有的團友不喜歡,購物時間長了會有意見。”辜明德表示,游客對購物問題投訴比較集中的在低價購物團,尤其是多年以來旅游主管部門一直打擊的零負團費的不合理低價旅游團:“機票和住宿成本擺在那里,如果明顯低于成本,旅行社肯定會在購物上打主意,游客應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團,積極向旅游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辜明德介紹,購物點的形式多種多樣,如有一些在產業園區或工廠內的購物點,既可被認為是景點,也是工廠、商場,正規旅行社的團一般比較有保障,要退換貨也可以按照約定,通過旅行社來辦理。但如果跟的是“野雞團”,有問題肯定投訴無門。建議游客客觀看待旅游行程中的購物點,如果很介意就選擇價格更貴的純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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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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