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以房養老可行否?
由民政部牽頭,保監會等相關部委就以房養老問題舉行研討會,對以房養老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細則進行討論,試點方案按計劃將在2014年一季度出臺。[滾動][評論]
在老人去世后,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這種養老方式被視為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
2013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引發廣泛關注,按計劃“以房養老”政策會于2014年上半年試行推廣。
我國人口老齡化已更加嚴重,其中約占老齡人口比重10%的無子女家庭和“失獨家庭”本來就無把住房傳給子女的需要,所以實行住房反向抵押養老各項條件已成熟。
這種產品會更受中等收入者青睞,因為只有房并缺錢的老人才更愿意抵押房產養老。這樣就了社會的生活安定,也就保障了社會穩定。
它可以有效解除老年人對生活沒有保障的擔心,放心大膽地花錢消費,心情愉快延長生命,而且活多久保險公司就會供養多久。
我國遲早會實行遺產稅,但這套房屋的價值在老人生前已年復一年被領光。如果我國今后開征遺產稅,這一險種當然可以為這套參保房產依法避稅。
近日,“以房養老”成為網絡輿情中網民參與探討線萬網友參與討論。而對以房養老的各種觀點討論,背后是對養老制度創新的信心不足。
任興洲表示,“以房養老”在中國未來不是養老的主渠道,養老問題全部指望住房養老是不客觀的。同時,“以房養老”還需要有很好的政策設計和法律保障。
律師顏宇丹告訴記者,以房養老使用人群非常有限,在法律體系和信用機制不成熟社會,這樣的模式容易引起無法預料的糾紛,不應該過度提倡,以免。
如在資金上有困難,可考慮把老人的住房租出去,用這樣的方式來獲得機構服的資金。這樣的做法沒有改變住房的產權所屬,當老人故去時,其親屬就可將房收回。
有人認為,在推卸養老責任,“算計”老百姓房子。緊急出面:“以房養老”只是一種選擇,與基本養老保險沒有關系。
調查顯示,85.0%的受訪者選擇把房子留給子女,僅8.8%的被受訪者選擇把房子抵押給金融機構。
老人把房子出租收取房租,房產權也沒轉讓,但自己不能再住,租金也比其它方式得錢少。
它使老人現金充裕,錢存銀行買保險都可以,但房子沒了得另尋住處,今后房子增值跟老人無關。
把房抵押銀行獲取貸款,這是年輕人也可做的而不限于老人。貸款都有年限,到期要還款付息,否則拿抵押物拍賣還賬。我國沒有反向抵押保險,銀行能辦的都只是一般抵押貸款。國外有老人采取這種方式養老,到期還不起錢銀行拍賣房產,還賬后余款歸老人。
我國無子女老人曾有過這種先例,他們養老金低且生活起居需要照顧。老人請鄰居或其他居民伺候晚年飲食起居,承諾過世后把房產留給照護者。這種辦法雖不規范但也管用,亦有子女不能贍養者用此法養老,可使老人避免老無所依。
歐洲國家發明了 “Collateralized Annuity”即“抵押房產、領取年金”的保險產品。老人將產權房抵押給保險公司并可繼續居住;保險向投保老人終身支付給付金,直至老人亡故公司才將房收回拍賣。在美國被稱為“Reverse Mortgage”即“反向抵押”。
生活照料又分為:居家服務、家庭照顧、老年人公寓、托老所等4種形式(生活照料包括飲食起居的照顧,打掃衛生,代為購物等)。
如,地方或志愿者組織用專車供應熱飯,負責為他們安裝樓梯、浴室、廁所等處的扶手,設置無臺階通道和電器、暖氣設備等設施,改建廚房和房門等。(物質支援包括提供食物、安裝設施、減免稅收等)
如,保健醫生上門為老年人看病,免處方費;保健訪問者上門為老年人傳授養生之道,如保暖、防止癱瘓、營養及幫助老年人預防疾病等。另外,還了為老年人提供視力、聽力、牙齒、等方面的特殊服務。(心理支持包括治病、護理、傳授養生之道等)
如,由英國出資興辦具有綜合服務功能的社區活動中心,為老年人提供一個娛樂、社交的場所。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則由中心定期派專車接送。(整體關懷包括改善生活、發動周圍資源予以支持等)
社區照顧與傳統的家庭養老和集中院舍養老相比,具有很大的優越性,它融合了傳統的家庭養老和集中院舍養老之長,更符合的原則,更注重對老年理和情感上的關懷,使老年人過上了正常化的生活,提高了老年人生活的質量。
- 標簽:特殊老人保健養生之道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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