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剛入刑就撞槍口上 成都女子十樓扔下菜刀被刑拘
“嘭——”一把锃亮的菜刀從公交車車頂彈至地面,正在小南街南站公交車站等車的群眾望著從頭而降的菜刀,仍然心有余悸。
11月15日早上8點,成都青羊區公安分局接到報警稱,在小南街某小區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一把菜刀從公交車車頂彈至地面。接報警后,汪家拐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處置,在該小區門口公交站臺旁發現銀色菜刀一把,現場無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據汪家拐派出所民警張文介紹,“到了現場后,我們民警立即進行摸排走訪,詢問車站附近小區的物業保安后得知,唯一異常的就是小區一對吵架的情侶。”當天上午10點,民警在該小區住宅內將嫌疑人周某燕(女,30歲,江蘇人)抓獲。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周某燕與其男友是小區十樓租戶,兩人凌晨外出吃夜宵,直到早上7點多才返回,且是喝醉狀態,因瑣事發生爭吵,情緒不穩的周某燕把客廳桌子上的物品揮落后,又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從窗口扔出。
經初審,周某燕對自己醉酒后因瑣事與男友爭吵,為泄憤將菜刀扔出窗外的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周某燕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了解,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為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提出16條具體措施,公布高空拋物、墜物造成嚴重后果的,可按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馬天帥 劉成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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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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