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生活不可過早
我國古代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曾說過:“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根據《素問?上古天真論》對人的生長發(fā)育的生理過程及腎的重要作用的論述,男子到了八歲,腎氣開始充實,十六歲時腎氣旺盛,以腎精為物質基礎,促進生殖機能的天癸產生,精氣滿溢而能外泄,兩性交合,就能生育子女。但是如此時倚仗血氣盛,而性交過早,甚至性生活無度,就會損傷精、氣。猶如園中之花,早發(fā)必先枯萎。因此,《萬氏家傳養(yǎng)生四要》中就指出:“今之男子,方其少也,未及二八而御女,以通其精,則精未滿而先瀉,五臟有不滿之處,他日有難形狀之疾”,并指出“腎之精不足,則取給于臟腑,臟腑之精不足,取給于骨髓,故臟腑之精竭,則小便淋痛,大便干澀,髓竭則頭傾足軟,腰脊疼痛。……其能久乎”。說明性交過早,影響其他臟腑之生長發(fā)育,甚至發(fā)生種種疾病。 我國宋代著名婦科專著《婦人大全良方》中說:“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子雖十四而天癸(月經)至,必二十而嫁”,“陰陽完實,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其子必堅壯長壽……。”從優(yōu)生優(yōu)育的角度提出了性交不可過早,以及晚婚的年齡和晚婚的好處。這和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結婚年齡,男子不得早于22歲、女子不得早于20歲的規(guī)定的精神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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