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出臺18條措施促進藥品零售企業創新發展
(記者丁怡媛)日前,甘肅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關于促進藥品零售企業創新發展和便民服務的意見》,從六個方面共18條措施推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促進全省藥品零售企業高質量發展,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可及、便捷。
在推動藥品零售企業轉型升級方面,支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做大做強;支持藥品批發企業拓展經營方式,整合配送資源;支持藥品零售企業延伸供應鏈條,積極引導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向新建居民區、城鄉接合部等藥店較少的區域布局發展。
在鼓勵藥品零售企業便民服務方面,支持非藥品經營場所銷售乙類非處方藥,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在機場、火車站、商場、超市等場所內設置藥品銷售專柜,允許商場、超市、便利店等商業主體在營業場所設置藥品銷售專柜;支持藥品零售企業設置自動售藥機銷售乙類非處方藥;支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進行“專業化藥店”探索,鼓勵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建立主要以藥事服務、藥品配送、慢性病管理等新型專業化藥店;支持藥食同源產品開架銷售,允許進入藥食同源目錄的精包裝中藥飲片可不憑處方開架銷售。
在鼓勵“互聯網+藥品流通”發展模式方面,支持藥品零售企業實現藥品銷售模式“線上線下”融合,藥品零售企業可通過“網訂店送”“網訂店取”方式銷售藥品。
在提高藥品配送效率方面,支持批零一體的藥品經營企業優化管理,在流向清晰、質量可追溯的前提下,允許藥品批發企業為其開辦的藥品零售單體藥店開展藥品儲存配送業務;支持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委托具備條件的企業作為第三方開展藥品物流配送業務;合理處置合法合規、質量合格的藥品。
在推進藥品流通領域資料電子化和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方面,支持醫藥流通領域開展藥品資料電子化管理,積極對接試點運營平臺開展首營資料電子化交換與管理;支持醫藥流通領域藥品追溯體系建設,力爭到2020年底,在全省范圍內實現藥品制劑(除中藥飲片)全品種全過程信息化追溯。
在明確責任、強化服務和監管方面,切實強化藥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保證經營藥品質量安全;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日常監督檢查,增加飛行檢查頻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鼓勵各地區出臺具體的辦法或規定,對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等有關審批備案管理事項,要簡化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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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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