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部署《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學習宣貫工作
(記者陸悅)《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7月27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通知,就學習宣傳貫徹《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各級藥監部門要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督查考核,把學習宣貫《條例》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重要任務,大力推進化妝品監管能力建設,開創新時代化妝品監管工作的新局面。
化妝品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美的需求的消費品,直接作用于人體,其質量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通知指出,《條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落實“四個最嚴”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以立法助推改革,以法治推進化妝品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必將在加強化妝品監管、保證化妝品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健康、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作用。
《條例》堅持風險治理、全程治理、責任治理、社會共治的原則,按照化妝品產業特點和發展的客觀規律,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產業發展環境,改進產品、原料的管理制度;同時,強化企業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化妝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管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創新設立了注冊人備案人、產品安全評估、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不良反應監測與評價、功效宣稱管理等多項制度,設計完善了信用懲戒、責任約談、信息公開等機制,對化妝品注冊和備案、生產經營、上市后監管及法律責任作出了全面規定。通知強調,藥監系統要深入學習領會《條例》的立法精神和重點內容,準確把握監管理念及監管制度的創新和調整,結合監管事權和行政區域實際,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交流,提出完善化妝品監管工作的方案,確保化妝品監管工作符合《條例》的最新要求。
《條例》確立了化妝品標準、審評、檢查、檢驗、監測評價、安全評估等制度體系,規定了抽樣檢驗、責任約談、緊急控制、舉報獎勵、補充檢驗方法等一系列監管措施,為全面提升化妝品監管能力和水平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礎。通知強調,要以《條例》的全面貫徹實施為契機,大力推進化妝品監管能力建設,著力強化化妝品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特別是加快化妝品審評員和檢查員隊伍和能力建設,積極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強人員、經費、設備保障,確保《條例》實施之際,監管能力能夠跟得上、落得實、有保障,全面提升監管工作質量和水平。
當前,國家藥監局正在抓緊研究、起草、制修訂《化妝品注冊管理辦法》《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通知要求,各地藥監部門要大力配合上述文件的制修訂工作,積極研究提出建議;對現行的與化妝品監管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梳理,根據《條例》和相關配套文件的要求,結合當地監管實際,做好地方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制修訂工作,保障《條例》的有效貫徹實施。
《通知》還要求,各級藥監部門要加強統籌領導,積極開展《條例》的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要把握重點內容,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注重分級分類培訓,特別是加強對一線監管人員和企業的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的依法執政水平,幫助企業更新理念、積極適應《條例》的監管要求;要按照當前疫情防控的總體要求,創新宣傳和培訓方式;同時,充分調動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專家等社會各方的力量,采用生動活潑、喜聞樂見的形式,積極宣傳《條例》的新制度、新舉措、新規定、新要求,營造《條例》實施的良好氛圍。
- 標簽:賽爾號精靈大全
-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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