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古時纏腳文化的由來
對于三寸金蓮一說,相信不少朋友對此都了解一些,就是古時所說的纏足,那么纏足文化有何而來呢?對此文中將詳細為大家介紹,詳情來了解下吧。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裝飾陋習,又稱“金蓮”。。其具體做法是用一條狹長的布袋,將婦女的足踝緊緊縛住,從而使肌骨變態,腳形纖小屈曲,以符合當時的審美觀。在纏足時代,絕大多數婦女大約從四、五歲起便開始
裹腳,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直到老死之日。
纏足是中國古代和近代獨有的性文化習俗。纏足的起源,無確切資料可考,傳說起于五代的南唐后主李煜。李煜的寵妃窗娘,纖麗善舞,足小可人。李為她筑起六尺高的“金蓮花臺”,飾以珍玉細帶,令窗娘以白帛纏足,使纖小的雙腳如新月狀,著素襪于蓮中翩翩起舞,飄飄欲仙,逸美異常。眾宮女為取寵于后主,皆效仿,這便認作為纏足的起源。
纏足風的變遷 經唐至宋,纏足風蔓延。《輟耕錄》記:“元豐以前極少纏足,宋末遂以大足為恥。”元代的纏足風益盛,女子纏足被視為端莊、珍貴之舉。《瑯環記》云:“吾聞圣人立女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明代纏足已發展為時髦風尚,姣女名妓無不以纏足為媚,男子也普遍追求女子的小腳。清代纏足風靡全國,從官宦、富豪到平民百姓;從城鎮到窮鄉僻壤,女子皆自幼纏足。順治二年(1645)曾下詔禁止纏足。康熙元年(1662)再禁,仍不止。康熙七年,有人奏免禁令,纏足越加普遍,滿族人也效仿。乾隆曾嚴禁旗人纏足,但乾隆之后,纏足風已至每家每戶。女子纏足后不能下田、行走困難,越發不自由,故清代和民國的名士俞正燮、袁枚、李汝珍、康有為、黃遵憲、梁啟超、譚嗣同等都極力反對纏足,李汝珍在其名著《鏡花緣》中就假借林之洋人女兒國,寫出男人被強迫纏足之苦。中國纏足的絕跡大約在20世紀40年代末。纏足舊時盛行北方,而于兩廣、福建、臺灣以及海南影響較小。
淺談古時纏腳文化的由來
危害性纏足手段十分殘忍:四五歲的女孩被迫穿上尖頭鞋,限制腳的自然成長,6~8歲時又被迫用布條將4小趾裹向足心,層層緊纏,針縫密裹,晝夜不松。致使女童疼痛悲號,夜間尤甚。這就使足骨變形、移位成畸形。女子纏足后,行走不便,對女子的生活和勞作增加了困難,而且在整個裹腳過程中,婦女要承受極大的傷殘痛苦。這種毫無實際效用,又使承受者極端痛苦的事,普遍流行,成為社會風俗,綿綿數百年。
在諸多的纏足原因中,病態審美觀深人人心是主要的。這種審美觀歷經上千年,成為心理定勢,人們便以為女性的腳越小越美,腳成了女性性魅力的主要標志。所以舊時提媒、相親,首要條件不是容貌而是腳的大小。腳成為女性比胸乳、腰臀更神秘的性感部位,以至于春宮畫有畫出女陰、女乳的,卻無畫出赤裸小腳的。小腳成了取悅于男人的器物。正如李漁所寫:“瘦軟無形,越看越生憐惜,此用之在日者也;柔若無骨,愈來愈耐撫摩,此用之在夜者也。”在文人墨客的誘導下,“金蓮”的誘惑力日增,于是封建士大夫不惜精力與筆墨地研究、描寫、品評女人的小腳。在眾多的著作中,最有名的是清代方絢的《香蓮品藻》和民國時姚靈犀的《采菲錄》。前者還特意將金蓮劃分為五式九品。
千百年來,中國舊時男子戀小腳的因由,從性心理角度分析,除了病態審美心理外,還與男尊女卑的習慣勢力有關。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和玩物,男人剝奪了女人的自由,于是,纏足成為對女性最好的行動約束和社交障礙。弱不禁風、纖柔搖擺正好滿足了封建男士的性奴役、性虐待的變態心理,也成全了受舊禮教毒害的女性的性被虐和性臣服心理,甘心情愿地受男人擺弄;而品評、憐惜、賞玩女人的小腳,便成為封建士大夫的變態性趣味。值得一提的是,女性的腳本來是與乳房、口唇、陰蒂等性敏感區迥然不同的非性感帶,但經過千百年世代的專注與崇尚,女子自身的特別敏感與男子的專意撫弄,居然也成為女性新的“性感區”。所以,男人賞玩、撫弄小腳,便成為舊時男女做愛前的特有“性前嬉”,這在古代文學的性描寫中比比皆是,如《綠野仙蹤》、《歡喜冤家》等。此外,有人研究認為,女子纏足后,因站立、行走重心不穩,兩腿、胯間肌肉長期緊張,致使陰道緊縮,婚后始終如處女,可增強性交時男女的性快感。此說即使有解剖學上的依據,也絕不是纏足的緣由。
纏足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殊文化背景產生的病態性風俗。
以上介紹了古代封建背景下衍生的纏足陋習,對于纏足的由來相信大家對此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
(責任編輯:吳曉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