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腳
我讀小學時的學校距家有四里路程,而且隔河轉隅地有些荒涼怕人,所以上學常要人送。那是20世紀60年代的人民公社,父母親忙于集體勞動,很少有暇,所以大都是奶奶作陪。奶奶50多歲,身體尚健,只是被包裹的小腳不靈便,于是拄著拐杖,牽著我手,蹣跚著腳步,嘟、嘟、嘟地將我送得聽到了學校的喧鬧聲方才轉去。讓奶奶送我,只是給我壯膽而已,絲毫沒有借力的意思,因為她那時確實無力。有幾次,我趁奶奶洗腳的時候,欣賞她的三寸金蓮:裹腿褪盡,哎呀,奶奶的腳趾頭全都折疊到了腳掌上,仿佛倒伏的麥子,不,簡直就是駝背,四個并列的駝背將腦袋直勾到了胸腹。我說:“奶奶,您把腳趾頭折成這樣,不疼嗎?”奶奶說:“現在是不疼了,可小時候裹腳時疼著呢。”“那您為啥還裹呢?”“傻孫子,不是奶奶要裹,而是奶奶的娘要奶奶裹呢。娘說,‘妞,趁現在腳還嫩著,使勁裹吧,免得腳長大了,人就丑了,嫁不了人。’天地君親師,娘的話就是圣旨。奶奶只得把腳伸出來,讓娘裹。娘真狠心,裹得腳火辣辣地疼,挨不得地面。有一次,我偷偷地將裹腳拆了,不巧被娘看見,娘氣憤地說,‘妞,娘小時都忍了,你為啥不能忍!’從此奶奶不再執拗,所以才有了現在這個樣子。”
腳為什么被包裹了才不丑?不被包裹,保持自然原形,不就很美嗎?那時候我弄不明白。后來讀的書多了,方才曉得裹腳并不美,不過是一種封建意識的偏見而已。
裹腳也叫纏足,始于五代末。從地下發掘的文物和古文獻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間,一味沉緬于聲色、詩詞、歌舞之中,整日與后妃們飲酒取樂。宮中有一位叫窅娘的嬪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兒,后因家勢破敗,淪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條,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寵愛。李煜詔令筑金蓮臺,高六尺,飾以珍寶,網帶纓絡,臺中設置各色瑞蓮。令窅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舞于蓮中,回旋有凌云之態。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為了保持和提高這種舞蹈的絕技,以穩固受寵的地位,便常用白綾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為自然,美不勝收了 。時人競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漸形成風氣,風靡整個社會。
我想,裹腳只能算是由于喜好而形成的一種民俗而已,這里沒有官樣文件、官方意志的制約,比不得秦始皇時期的車同軌、書同文和統一度量衡,也比不得漢武帝時候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因此不能過多地指責封建統治者的權力作用,而應該另找原因。裹腳只所以流行近千年不衰,其原因何在?我覺得它就像現在的時尚潮流,如某一位藝星,大家看著順眼,賞著舒服,于是乎愛他,捧他,許多不識者也聞風而動,追星族、追星潮便風行習延起來。
但是,裹腳畢竟是一種陋俗,它給婦女們帶來的是痛苦和扭曲,對于由于裹腳而形成的“美”,她們從心底里恐是腹誹的吧!即使像李煜之類的帝王將相卿士大夫美之 ,我看也應該是像窅娘那樣的靈巧嬌小的健美,不應不顧腳趾骨的扭曲變形,全不見其行姿的蹣跚遲鈍。如果這后者也認為是美的話,那真是大睜眼說瞎話,病態之至了!
封建社會里儒家思想道義統治中國近兩千年,士大夫之族都是讀四書的,孔孟思想博大精深,很有些科學合理的成分,所以很難想象那些長期受理性薰陶者們居然不以理性看待事物,以丑為美,愛之恒久,納之為妻妾,充之于宮室,而且還代代仿效,譽之有加,可真是不可思議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