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少女裹腳大揭秘
一、纏足的年齡
纏足的目的在限制腳的成長,并把已成長的腳拗折彎曲,所以纏足的年齡自然是愈小愈好,愈小腳愈軟愈容易裹小,但是太早裹足,又怕它腳裹好了不會走路,也怕她年紀太小,無法忍痛,所以一般都在婦女會走路以后才開始裹腳,在中國生下來就算是一歲,平均會走的時候是三歲,讓腳發育一年,到了四五歲的時候就有人開始裹腳,四五歲其實依西方的算法不過是三四歲。各地風俗不同裹腳的年齡也有不同,佐倉孫三《臺風雜記》:“少女至五六歲,雙足以布分縛之漸長漸緊,纏使足趾屈回小于蜷,倚杖或人肩才能步。”林琴南《小腳婦詩》:“五歲、六歲才勝衣,阿娘做履命纏足……”鄭觀應《盛也危言女教篇》:“婦女纏足……或四五歲,或七八歲,嚴詞厲色凌逼面端,必使骨斷筋摧……”《闊斧記》三十年前北京男女之修飾:“大凡女子生不已到七歲便將雙足裹起……”宋車若水《腳氣集》:“婦人纏足不知始于何時,小兒未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之受無限之痛苦……”
《腳氣集》著于咸淳甲戍年(公元1274年),綜觀所述,從宋代,女子在四五歲的時候就有人開始纏足了,如等年紀長大腳骨長硬,關節韌帶活動性消失之后再裹,不但很難裹小,裹的時候受苦也愈大,所以到了七八歲還能裹得好,十歲以后裹起來就很困難了。一年當中什么時候最適合開始裹呢?因為腳裹上去又燒又熱,所以一般都建議到秋季天氣涼爽的時候開始裹比較好。清人顧鐵卿《清嘉錄》說:“八月廿四日,煮糯米和赤豆作團祀灶謂之餐團,人家小女子皆擇是日裹足,謂食餐團纏腳能令脛軟。”因為裹腳要拜小腳娘,而八月廿四日是小腳娘的生日,所以大部分的女子都會選擇那天開始裹足,也有人翻黃歷或玉匣記擇“纏足吉日”開始纏足的。
二、纏足前的準備及纏裹過程
纏足前需要準備的物品:
1、藍色的裹布六條。大約要八尺到十尺以上,裹布要比一般的長且要漿好,纏到腳上才不會擠出皺折。
2、平底鞋五雙。鞋形稍帶尖,鞋子大小寬窄要能隨著纏腳的過程慢慢縫小、縫瘦。
3、睡鞋兩三雙。睡覺時穿著,可防裹布松開來。
4、針線。裹布纏妥后,把裹布的縫及裹布的頭密密縫好。
5、棉花。纏足時腳骨凸出的部位,穿鞋時用棉花墊著,免得把腳磨破生雞眼。
6、腳盆及熱水。纏足前用溫水洗腳。
7、小剪刀,修腳趾甲及雞眼之用。
試纏:
纏腳的時候讓女孩坐在矮凳子上,盛熱水在腳盆里,將雙腳洗干凈,乘腳尚溫熱,將大拇趾外的其他四趾盡量朝腳心拗扭,在腳趾縫間撒上明礬粉,讓皮膚收斂,還可以防霉菌感染,再用布包裹,裹好以后用針線縫合固定,兩腳裹起來以后,往往會覺得腳掌發熱,有經驗的人不會一開始就下狠勁裹,最好是開始裹的時候輕輕攏著,讓兩只腳漸漸習慣這種拘束,再一次一次慢慢加緊,這一個時期可以從幾天到兩個月左右。
試緊:
纏的時候慢慢收緊,讓足部肌膚受到的壓力一次比一次緊些,這時還不能太緊,以兩腳能忍受的小痛為度,在這期間把腳趾勒彎纏使腳向下略卷。纏的時候預先纏第二、第五兩個足趾,纏得向腳下蜷屈,連帶的第三、第四兩個趾頭也就跟著向腳下蜷屈。試緊的時間也須要數天到兩個月左右,在這期間,裹腳布漿得較硬,捶去皺折,略緊地纏在腳上,使腳受慣硬裹腳布及緊纏的壓力,接著才能真正用勁裹緊。
裹尖(裹腳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