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精神貞操鎖
給婚戀對象上貞操鎖,是卑鄙無恥行徑,是違法犯罪行徑,其道理就在于,個人的生殖器只能是個人的,個人擁有完全的自主權,任何他人哪怕是具有婚戀關系的他人也是無權剝奪的,任何他人更不可霸占此權,他人充其量只能做到在兩相情愿的情況下實現資源共享、資源分享。當然,任何人也不可以以自己擁有自己生殖器的自主權為由去侵害他人。
是故,無論怎樣,給他人安裝貞操鎖都是對他人權益的冒犯,都是對社會道德的嘲弄,都是國家法律的褻瀆,是可忍也,孰不可忍。
遺憾的是,現實當中,給自己的婚戀對象強行安裝貞操鎖的事件遠未絕跡,至于變相的貞操鎖,神通更加廣大的貞操鎖,更是未曾絕跡,有的還大有暢行其道之勢。例如,試以精神為考察對象,引入精神貞操概念時,只要你開眼觀看,貞操鎖便不難被發現,遠的不說,且看這互聯網吧,網上就屢見不鮮!
近年興起的互聯網,給個人交流信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就像婚戀給個人解決性欲問題一樣,提供了極大便利。不料稍后,就有人或許真是出于愛護網民的動機,或許真是出于保守網民的精神貞操的考慮,而開發出來了一系列的網絡用貞操鎖。網民想要打開一個網頁時,得經過系列貞操鎖之恩準,只有經過恩準,你才能打開網頁,你怎么能與“有人”不恩準的網頁“私通”呢;同樣,網民要發言,也得看網絡貞操鎖的反應,只有放行的發言才能成為發言,否則你的發言不過是自言自語、自怨自艾,不經過“有人”恩準,你的欲望甚至不能自己解決──你被上鎖了,就是你自己,也無法看到你打上去的字!
不得不承認,這是貞操鎖的發揚光大。貞操鎖在鎖護物質的生殖器方面很無能,而在鎖護精神方面,卻大有用武之地。這真是令人困惑的現象:無論是婚姻對象,還是戀愛對象,鎖與被鎖雙方,人家畢竟還有親情關系、愛情關系,所以,人家鎖一鎖,就算怎么不人道、怎么令人惡心,尚有不難理解的一點點理由,可是鎖者遭到道德譴責、法律懲處;而這“有人”和網民,既非婚姻關系,亦非戀愛關系,極有可能就連認識都不認識,毫無感情可言,憑什么他們對網民的精神,也要鎖之又鎖呢,憑什么那鎖人的“有人”不但得不到道德譴責,更得不到法律制裁呢,難道這鎖精神的(鎖眼睛和手指),不是和那鎖物質的(鎖生殖器)同樣令人不堪忍受嗎?
人之區別于動物者,人具有更多的精神,所以,在這特定意義上,精神享受乃是人的特質。所以對人而言,鎖鎖物質(生殖器)尚好忍受些,最不好忍受的,乃是鎖精神 (眼睛和手指)。以司馬遷為例,他的生殖器永遠被“鎖住”之后,尚不怎樣限制他作為人進行精神活動,在精神上,司馬遷仍然是強者,是非常有作為的偉人。但是如果反過來,不“鎖住”司馬遷的生殖器,而是永遠鎖住他的眼睛、他的手指──鎖住那些他獲取、加工信息的硬件,則司馬遷和一般動物何異?他還如何能夠有人的偉大作為?
“在網上,誰也不知道你是一條狗”,或許狗真能上網,這是不必否認的。可是,上網的絕大多數,現階段恐怕還是人,也只能是人。所以,還是要像對待人一樣,對待我們的網民吧。這才是體現以人為本,而不是僅僅以某人為本、以某些人為本。以人為本,具體到網絡上,就是要以網民為本,非禮勿視是可以倡導的,但是也僅限于倡導一下,不能他要視你上鎖,視畢竟是道德層面上的事件;非法勿為,違法追究,是要得的,但是網民違法畢竟不是像現場殺人、搶劫等等那樣極端嚴重,所以事后懲處可也,不必事先將每個網民都視為犯罪分子,不必如臨大敵似的對他們的一舉一動,都嚴加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