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你和老公立“家規”了嗎?
琳給自己定了每個月shopping的次數和錢數,老公也給自己定了每周上網玩游戲的次數和時間。雙方還約定琳管錢,條件是每年讓錢至少有10%的增值。而家務想來想去還是準備出錢包給鐘點工。
執行家規前幾天,琳把卡刷爆了,老公也狠狠玩了一個通宵游戲。兩人都說這是最后的瘋狂,彷佛是最后一個單身日。家規執行當天,兩人好好在外吃了一頓,說是慶祝家規的順利執行。回到家,兩人看著電腦打印出來的家規,倒也沒覺得有什么不爽——都是自己心甘情愿定出的,實施難度也不大。這份家規,從此成了兩人家里的基本法——可以修訂,但不傷筋骨,一直執行到現在。
解讀:人喜歡把自我無限放大、無限美化,在家庭中也會有這種傾向,最好對方樣樣順著自己來,跟著自己的節拍走。那些壞家規最好給對方規定100條,限制得死死的,但這樣的家規沒有尊重,沒有平等,怎么可能施行得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個人都懂,與其定家規的時候去給另一半約法幾章,還不如大家都來個自我約束。這樣,只要家規定出來,就能施行,施行后,矛盾也會少。
錦上添花VS 釜底抽薪
敏的老公自己有個公司,他也是個喜歡交際的人,朋友一大堆,常常今天見這個朋友,明天會那個客戶。
敏的心里就不大舒服,她老覺得她在和很多人分享老公。有一周老公又是好幾天都晚回來,敏就發狠給老公定了三條家規:回家不能晚于7點;一星期出去不能多于一次;朋友電話不能打到家里。敏是老公當初很用心追來的,既然愛老婆,能忍則忍了。
但這樣的家規在天性面前,施行起來就會走樣。老公可以不為朋友出去,但客戶總不能不見。有幾天,老公為了一個大單子一連陪了好幾天客戶,敏就不開心了。當晚老公回家,看到敏睡在了客廳地板上,任老公怎么勸都不睡床上,老公去抱她,還被她手臂抓了很長一條痕。
老公也生氣了,不理她。這樣睡了兩天,敏感冒發燒了,可她還堅持睡在客廳,老公實在不忍了,叫來敏的父母作勸說工作。敏的媽媽給女兒出了招。
敏給老公重新定了規矩:以后老公出去必須帶著敏。這樣敏本來無聊的生活倒也添了樂趣,和老公一幫朋友的交往中她還幫公司接了兩個單子。
解讀:一般定苛刻家規的那個往往是家里比較弱的一方,由于缺乏安全感,所以需要通過家規約束另一半來獲取安全感。但家規是為了讓生活錦上添花,增添家庭生活的樂趣。如果只為剝奪彼此的樂趣,家規定得咄咄逼人,不僅施行難度大,更有可能的是會傷害彼此的感情,從而使婚姻走向分崩離析。把家規定得幽默點,或者從易到難,先從容易接受的家規定起,慢慢再嚴格要求。或者就把自己的不安完全敞開告訴對方,同時告訴對方怎么做才能讓自己安心,然后由對方去定出對他/她自己約束的家規,家規才會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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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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