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蝸婚族”:離得了婚,卻離不了房
誰來為“蝸婚”負責?
網友,喬生:個人自尊抵不過殘酷現實
在我看來,如果兩人確實感情已盡,而選擇離婚不離家,做個“蝸婚族”實屬無奈,在殘酷的現實面前,只能將個人自尊收起來。試想,兩個分道揚鑣的人,彼此或許已經非常厭惡對方,恨不得馬上離開,可現實不允許他瀟灑地離開,只能“蝸”在這個令自己不舒服的地方,慢慢地熬,“蝸婚族”其實挺悲哀的。
廣告業,藍生:純爺們少了,情分不敵金錢
去年姚晨的離婚案引起了大家的熱議,寧財神對此有一句評論:“離婚時,凡是凈身出戶的都是純爺們”,我很贊同這句話,現如今這社會,金錢味太濃,很多大男人在金錢面前也變得小女人了,斤斤計較,不愿讓步。做“蝸婚族”是高房價惹的禍,這純粹是借口,只能說,在當前社會中,有一部分人確實已變成金錢的奴隸,絲毫沒有感情了。
行政人員,李愛巖:不妨將“蝸婚”變“復婚”
出于現實無奈,“蝸婚”會為離婚者帶來很多不便和煩惱,可是,如果兩人的離婚是出于一時沖動,或者沒什么大的原則問題,感情基礎依然存在,這種離婚不離家的狀態或許有助于兩人“復婚”。同住一個屋檐下,冷靜下來想想對方的好,回憶往昔的甜蜜生活,或許,真的還會“破鏡重圓”。
會計,池雅雅:“蝸婚”考驗情商
下得了決心離婚,情感不是冰天雪地,也接近零度了。離了婚還能住在同一屋檐下,共用客廳廚廁,情商一定是非常高的,抗壓能力也得特別強。誰不想擁有獨立的空間、自由的作息和隱私保障?更何況獨生子女一代,早早就享受過這一切的。作為理性的經濟人,選擇離婚不離家,必然做了一番衡量的 空間、隱私和自由的不便,小于賣掉房子的損失。
蝸婚者,大抵只有一套房子,還在供樓。換言之,房子是他們唯一的投資項目。拜房價猛漲之賜,這是個賺錢的項目。小市民一生能有幾次投資賺錢的機會,怎能放棄!
現在大概很少人說風涼話,沒有地方搬,離什么婚啊!平心而論,蝸婚者挺勇敢的,蝸婚的生活都敢嘗試。這也是瘋狂攀升的房價催生出的新合居模式吧。經濟基礎決定生活方式,既然不得不蝸婚,就把蝸婚的生活過好,路是人走出來的。
離婚之后合居,家庭關系轉變成合作關系,就不應再在情感上糾結。婚姻期間的是非對錯,能夠用財產分割來彌補平衡就最好;無法彌補的,也得放下。藏著掖著,時不時放個暗箭,對彼此都是傷害。合居就像合伙開公司,應以公正、理性的原則來處理。能夠白紙黑字說清楚的,不要停留在口頭協議;能夠公證的,不要相信牙齒當金使。
蝸婚是階段性的,最終目標是公平順利地分開。同在一個屋檐,也不要盯著對方的一舉一動不放,把精力放在能實現目標的事情上,才能瀟灑地走出圍城。打個不恰當的比方,身在監牢,心思要放在監牢外,自由美好的生活才有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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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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